政策公告公示关于对李波《交通运输行政许可撤销决定书》的送达公告 2024/10/17 7.3k 阅读 107 点赞 查看原文 李波: 我局已对你依法作出《交通运输行政许可撤销决定书》,由于通过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据有关法律规定,现将该文书在无锡市交通运输局门户网站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视为送达。 李波.pdf 无锡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10月18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附件下载: 李波.pdfPDF标签:公告公示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