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核查,江苏用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之日起无正当理由超过一百八十日未经营,或者开业以后连续一百八十日停止经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江苏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十一条的规定,现决定对上述单位《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予以注销(详细名单见附表)。凡被公告注销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自行作废。
特此公告。
无锡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6月26日
经核查,江苏用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之日起无正当理由超过一百八十日未经营,或者开业以后连续一百八十日停止经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江苏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十一条的规定,现决定对上述单位《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予以注销(详细名单见附表)。凡被公告注销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自行作废。
特此公告。
无锡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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