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交通运输局、经开区建设局、局属执法单位、局机关相关处室:
现将《2020年全市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努力推动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上新台阶、出新成效。
附件:2020年全市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要点
无锡市交通运输局
2020年3月10日
附件
2020年全市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要点
2020年全市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不断推进交通运输行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目标,圆满完成法治交通“十三五”发展规划各项目标任务,全面推进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为无锡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深入推进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
1.推进落实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目标任务。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关于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部、省、市法治建设规划,认真落实《交通强国建设纲要》相关要求,全面深化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细化分解目标任务,着重补齐弱项短板,确保2020年基本建成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正公开、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
2.健全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机制。强化法治建设组织领导,制定并实施年度法治工作计划,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法治工作目标任务。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始终坚持将法治工作与交通运输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推进。研究细化交通运输依法行政具体工作任务和责任分工,健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把宪法、法律列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评价和考察干部的重要标准。重视法制保障,充实法制机构、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队伍,将专家论证、法治宣传、执法人员培训等工作经费足额纳入年度预算。
3.开展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督查。按照全省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评价的部署,自评和抽评相结合地对全市交通运输部门开展评价。优化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方式,将评议考核纳入法治政府部门建设评价内容。
4.统筹实施法治交通规划。全面评估法治交通“十三五”发展规划实施效果,梳理具体工作任务,细化年度工作举措,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全面完成。统筹谋划“十四五”法治交通建设目标和重点任务。
二、全面依法履行交通运输管理职责
5.加快推进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改革。整合执法机构,理顺执法职能,优化执法队伍,调整执法模式,着力构建运行顺畅、权责清晰、高效便民的执法新体制新机制,实现部分行政职能回归机关、执法职能综合行使、公益服务得到强化的改革目的。主动适应新形势新要求,优化完善交通运输治理体系,着力提升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以深化改革为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
6.依法全面履行行政职能。建立权责统一、科学高效的依法行政体制。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依法履行法定职能,防止和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杜绝庸政、怠政,惩处失职、渎职行为;不得法外设定行政权力,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不得作出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义务的决定。
7.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按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做好行政权力事项取消下放承接等工作,落实县级集成改革和开发区赋权工作。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实施告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落实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推进并联审批,简化办事流程,优化营商环境。围绕“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做好新版政务服务网等平台的运用维护工作。配合省交通运输厅开展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积极落实电子营业执照“一城通用”,在审批窗口实现电子营业执照读取、下载、打印,切实减轻办事群众负担。建立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进一步提升交通运输政务服务水平。
8.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健全监管事项动态更新机制。深化“互联网+监管”系统、市场监管系统等监管平台运用,持续做好监管行为数据采集、归集、共享工作。健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重点监管、联合监管和非现场监管机制,进一步规范执法监管行为。深化信用建设,加大重点领域信用信息归集,推动信用监管数据可比对、过程可追溯、问题可监测。
三、加快完善综合交通运输法规制度体系
9.有序推进行业立法。健全立法体制机制,加快重点立法项目进程,提高立法质量,不断完善交通运输法规制度体系,适应交通运输发展需要。开展《无锡市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治理条例》立法调研,通过地方立法手段为加强依法治超做好制度谋划。开展《无锡硕放机场净空环境保护办法》立法修改,将通用航空纳入规章调整范围。制定出台《无锡市道路货物装载源头超限超载管理办法》《无锡市区客运出租汽车车辆更新意见(修改)》,完善行业治理规范。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报备,开展政策措施文件公平竞争审查,增强文件的公平性、科学性、针对性和操作性。研究储备“十四五”立法规划项目,为我市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提供更为坚实的法制保障。
四、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10.健全依法决策机制。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建立健全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讨论。推进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制度,完善责任机制。落实政务公开制度和新闻发言人制度,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11.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作用。全面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为行政决策、行业立法、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提供专业法律支撑。健全法律顾问管理和公职律师运行制度,加强对法律顾问的考核和评价,加强公职律师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法律人才推动交通运输依法行政的重要作用,促进依法办事。
五、强化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2.推进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坚持依法行政,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执法,依法应对、妥善处理疫情防控中出现的各类矛盾和问题,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确保维护道路航道通畅、运输秩序平稳和人员物资运输安全等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不断完善执法程序,改进执法方式,规范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裁量基准制度和动态调整机制,细化量化行政执法裁量标准,规范裁量范围、种类、幅度,在行政处罚决定书等有关执法文书中引用自由裁量基准条款并说明适用理由。全面实施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执法“三项制度”, 开展落实情况督查。严格贯彻《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落实行政检查工作规范和执法全过程视音频记录工作规范,对照交通运输行政处罚、强制、许可案卷评查标准,提高执法文书制作质量。加大执法装备配备力度,推动执法效能化、精准化。持续推进交通运输执法“四基四化”建设。
13.维护正常有序的交通运输市场环境。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切实加大重点领域行政执法力度,依法惩处各类违法行为。强化使命担当,夯实执法服务,切实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道路水路运输管理,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加强营运车船严管严控,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深化依法治理,全面开展货车超限超载专项治理,加强货物装载源头监管,健全货物运单制度;强化路面执法监管,完善治超站点布局,深化治超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推进科技治超,建设“道路治超执法信息化监管平台”;实施“一超四罚”,完善联合惩戒,多措并举,确保全市超限超载率控制在省控目标以内。以非法营运、“两客一危”、成品油市场整治、水上交通安全集中整治、交通运输污染防治攻坚战、港口危化品综合治理等为重点,积极开展道路水路运输市场专项整治,强化安全生产,促进生态文明,净化运输市场环境。持续推进交通运输执法“四基四化”建设。扎实做好“两法衔接”工作。
14.加快实施跨区域跨部门联合执法。建立协调跨区域执法、案件调查和重大案件查处机制并实施,实现不同执法部门之间执法协作、联动和信息共享。加强长三角水上安全、污染治理等工作联防联控,推进跨区域交通联合执法。
15.严格执法人员管理。优化执法队伍结构,形成一支作风优良、能力扎实、纪律严明、精干高效的执法队伍。深化执法风纪建设,进一步健全层级监督机制,强化事前预警、事中指导和事后处置,提高内部层级监督实效。围绕执法禁令、规范,坚持查纠并举,落实执法责任。落实执法人员岗前培训要求,严格实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把好执法人员准入关。规范执法辅助人员管理。组织开展执法证件年审工作,结合交通运输机构改革的实际情况,做好执法证件的调整换发等工作。用好执法证件管理抓手,增强执法人员绩效考评约束力。注重人才培养,建立符合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特点的职务晋升和交流制度。
16.加大执法人员教育培训力度。加强执法队伍职业化、正规化建设,坚持“全面覆盖、分级负责、统一标准、保证质量”的原则,推进行政执法人员学习教育培训工作制度化、常态化。主动适应交通运输综合执法要求,组织开展执法人员集训。完善执法人员在岗培训制度并不折不扣地组织实施,健全执法人员培训计划、学习内容、效果评价管理,落实执法人员培训教育学时制。开展执法人员综合技能训练和岗位练兵活动,适应全方位执法新要求。
六、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
17.健全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主动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力争提案、议案办理按时答复率、满意率100%。提升政策宣传解读质量,创新政策宣传解读方式,充分利用新闻发布会、在线访谈、政风热线、电视直播、新媒体等多种方式对政策进行宣传解读。加强政务舆论回应能力,加强舆情监测、处置、反馈与研判,积极与宣传、信访等相关部门建立舆情快速处置联动机制,完善重大政务舆情信息共享、协同联动、快速反应机制。
18.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健全行政执法日常检查监督机制,实施行政执法全面质量管理,加强行政执法突出问题通报和执法质量管理结果运用,加大对执法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事项的监督力度,推进安全生产执法、货车超限超载执法、污染防治执法全面依法履职,提升执法质量。组织开展行政执法评议考核、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测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等工作,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健全权责明晰的监管执法责任体系和责任追究机制。完善行政执法统计制度。加强执法信息化建设,强化执法动态监督。
19.推进政务运行公开透明。推进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涉及公共利益和重大事项,应当主动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依据等,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并及时公开意见采纳情况。推进重要部署执行和结果公开,选取关注度高、与民生服务关系密切的事项,重点公布进展情况、取得成效、后续举措等。加强行政执法和办事服务公开。认真做好交通建设等社会关注度高的领域信息公开,努力打造阳光、公开、透明政府。
七、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20.进一步健全社会矛盾化解机制。加强12328(96196)热线的运行管理,推进交通运输热线与“12345在线”的协同联动。完善投诉问题的办理程序和督办机制,强化群众诉求办理的标准化和规范化。探索诉求办理全流程的嵌入式监管,强化不满意诉求会办督办。深入排查行业信访隐患,努力化解矛盾纠纷,严格落实依法逐级走访要求,扎实推进依法分类处理,深入推进诉访分离,做好关键时期、关键节点的信访稳定工作。
21.依法办理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深化复议应诉规范化建设。进一步规范和完善行政复议程序,健全复议应诉衔接机制,严格执行行政复议决定书网上公开制,接受社会监督。加强行政复议人员法律知识教育培训,提高办案能力。切实做好行政诉讼应诉工作,严格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要求,提高出庭应诉能力。认真贯彻落实行政应诉工作规则,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及时向法院反馈司法建议采纳情况。
八、着力培育法治思维
22.深入推进行业普法工作。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继续抓好交通运输专业法宣传教育,以领导干部、行政执法人员、法制工作骨干为重点,着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结合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法治讲座、培训班、广场宣传活动。依托无锡“智慧普法”平台,不断深化普法工作,推动提高全社会对交通运输法制的认知度、支持度、参与度。继续壮大普法志愿者队伍,为持续开展普法工作奠定良好基础。不断加强理论研究,探索综合执法改革后的法治宣传新模式。
23.深化干部职工法治理念。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落实交通运输部门领导干部、机关工作人员和执法人员学法用法考法制度,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牢固树立以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为基本内容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自觉养成依法办事的习惯,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问题的能力。
24.加强法制工作机构建设。保障法制工作必要的装备和工作经费,确保法制工作顺利开展。逐步提高法制工作机构法律本科以上编制人员的比例,提高法制工作专业性。深化法制干部能力提升,组织举办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能力提升培训班、专题讲座等活动,帮助法制干部开拓法治视野、提升法律素养、巩固专业水平,更好适应依法治国、交通强国建设新形势新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