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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交通运输行业2017年度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活动的通知

2017/06/07 2.0w 阅读 526 点赞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江阴市港口管理局,局属各单位:

  根据《关于2017年全国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活动的通知》(发改环资〔2017〕948号)的文件精神,今年6月11日至17日为全国节能宣传周,6月13日为全国低碳日。为贯彻落实全国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活动有关要求,做好2017年交通行业节能宣传工作,现就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围绕主题,周密组织

  今年全国节能宣传周活动的主题是“节能有我 绿色共享”全国低碳日活动主题为“工业低碳发展”。我交通部门的宣传重点:大力宣传绿色交通运输体系建设成效,充分利用传统纸质媒体平台和网络媒体平台等方式在运输、港口等领域宣传交通运输绿色发展理念。推广节能减排新产品、新工艺和新技术,提升行业节能减排监管和服务能力,倡导公众绿色出行,营造绿色交通氛围。

  各相关单位要认真总结绿色循环低碳交通建设工作的成效经验,宣传推广交通运输行业试点示范项目。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纸等传统媒体优势,积极运用网络、微信、微博等新兴媒体并加大宣传力度。

  • 二)开展绿色交通主题宣传活动

  各相关单位要结合自身条件和工作实际,开展多种形式的主题宣传活动,向社会公众广泛宣传绿色交通理念,引导社会公众绿色低碳出行。在公交车、出租车LED屏、客货运站场宣传节能减排标语标识;在港口特别是绿色循环低碳港口码头、办公区等场所集中展示绿色循环低碳港口发展理念和经验。

  • 三)开展低碳体验活动。

  全国低碳日当天,各相关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自行开展低碳体验活动。在具备条件的单位倡导办公区域空调、公共区域照明停开一天, 高层建筑电梯分段运行或隔层停开;倡导绿色低碳的办公模式和出行方式,减少一次性办公用品消耗;鼓励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骑自行车或步行上下班,在低碳日掀起交通节能低碳活动高潮。

  二、厉行节俭,反对浪费

  各相关单位要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交通运输部有关要求,既要保证宣传活动有声势有影响,又要坚持勤俭节约开展活动。

  三、材料报送要求

  各相关单位要结合实际工作情况,组织开展低碳节能宣传和低碳体验活动,活动结束后,各单位要对本年度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活动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于 2017年6月20日前将书面总结材料电子版(文字、照片等)报局综计处。

  请江阴、宜兴市交通运输局,江阴市港口管理局,市交通运输管理处通知市客运公司、江阴客运公司、宜兴客运公司,市公交公司、锡惠公交公司、新区公交公司、马山公交公司、江阴公交公司、宜兴公交公司,江阴港口集团,相关出租企业开展节能宣传和低碳体验活动,并汇总各企业活动材料报至局综计处。

  联系人:程红星

  电话: 81822817, 15951519267

  邮箱:215431693@qq.com

  附件:绿色交通宣传参考标语.doc

无锡市交通运输局

                                                                                                                                         2017年6月7日

  
 

  附件

绿色交通宣传参考标语

  1、绿色出行,从身边做起。

  2、倡导绿色出行,健康幸福无边。

  3、绿色出行,你我同行。

  4、倡导低碳出行,共营绿色家园。

  5、倡导绿色出行,建设低碳生活。

  6、同享低碳出行精彩,共赢绿色家园未来。

  7、低碳出行新时尚,绿色交通正能量。

  8、关心绿色交通,从低碳做起;支持绿色交通,从出行做起。

  9、地球是我家,低碳出行靠大家。

  10、倡导绿色环保生活,争做低碳出行先锋。

  11、为生态文明喝彩,为低碳出行点赞。

  12、低碳出行每一天,生活环境美一点。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