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锡职办〔1991〕2号和〔1992〕7号文件精神,经审核,批准下列54名同志初定专业技术资格。
一、初定为工程师的6人:
江苏中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谷振、吴杰、冯燕春、邱皓
无锡市公共交通股份有限公司:许渲
无锡市明大交通科技咨询有限公司:张军
二、初定为会计师的1人:
无锡客运有限公司:孙海静
三、初定为助理工程师的39人:
无锡市航道工程有限公司:王锦聪、王跃
无锡市交通工程有限公司:徐晓苗、李轩、武俊杰、王宁、李昆鹏、王长月、兰秀、吴倩影、钮怀侠、刘珑、孙丽超、张志婷、王法诗、陈胜宝、朱仲伟、胡梓豪、蒋杰、戈瑞俊、钱卫松、朱凌其、蒋啸林、孙梦杰、杨天骄
无锡市公共交通股份有限公司:俞之峰
无锡市民卡有限公司:张庆
江苏中路交通发展有限公司:徐伟、孙浩
江苏中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姜政宇、王颖、曹剑楠、徐东、林悦、倪佳骏、袁厚磊、龚荣伟
无锡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吕凯
无锡市河海水利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陆一
四、初定为助理经济师的3人:
无锡市交通工程有限公司:顾晴良
无锡市公共交通股份有限公司:王志荣、刘思韵
五、初定为助理会计师的5人:
无锡市交通工程有限公司:周燕祺
无锡客运有限公司:夏睿晗、刘茜、王骏、黄晓雪
上述人员的专业技术资格时间从2016年10月20日起算。
特此通知。
2016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