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交通运输局、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认真做好2014年春运工作,突出“便民利民、安全春运”主题,全面提升道路水路春运服务水平和保障能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科学调配运力
今年全市将安排正班运力1046辆、43238个座位,加班运力439辆、19713个座位,储备应急运力170辆、8342个座位;无锡市区投入公交车3261辆、出租车4040辆。由于春运不可预见性、突发性因素较多,各单位必须进一步增强预控能力、协调能力和快速反应能力。
(一)加强动态调度和管理。各客运企业要根据客流变化情况,适时调整班次密度,及时增开加班车,避免出现旅客滞留情况。在运力紧张的情况下,各级运输管理机构要及时组织调集符合营运资质条件的社会运力投入春运。
(二)做好运输衔接。加大城市公交、出租客运与中央车站、机场、景区等旅客集散地的衔接,通过加大运力投放、延长运营时间等措施,方便旅客出行,并利用智能化公交系统提高组织调度的科学性和高效性。
(三)严格执行《进出广东春运证》制度。承担进出广东省际加班或包车任务的企业应当同时具备省际包车客运资格和省际班车客运资格,且车辆数符合从事一类班线客运条件。
二、全力保障安全
春运期间,客流量大,恶劣天气多,人员、设备易疲劳,更易发生安全事故。各单位要将安全生产作为春运工作的重中之重,完善源头监管、运营监控、安全应急等环节的保障制度,加大监管力度,督促运输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保障春运工作安全有序运行。
(一)严格营运车辆、驾驶员资质把关。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按照“三关一监督”的要求,加强营运驾驶人、车辆的资质监管,严禁从业资质不符合的驾驶员或安全技术性能不合格的营运车辆参加春运。
(二)加大客运站源头监管力度。客运站要严格执行“三不进站、六不出站”要求,加强危险品查堵工作,落实安全例检制度,增设检查设施,加大宣传力度,严格核载定额售票和检票,防止“病车”上路或危险品进站,杜绝超载行为。
(三)加强安全生产动态监管。运输企业要按要求安装使用营运车辆卫星定位装置,保证性能良好、正常使用。要加强动态监控,指派专人值守,凡有夜间运营车辆的企业必须实行24小时不间断监控,及时对违法违规行为给予警告和纠正,并加强事后处理。遇到恶劣天气时,要及时通知驾驶员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四)加强公路、航道通行安全隐患排查。要加强对公路、桥梁等公路设施的检查和维护,保持公路、桥梁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要加强对航道、航标和船闸等设施的检查和维护,消除不安全隐患,确保畅通。要突出抓好重点水域、重点船舶的安全监管工作,确保春运期间不发生群死群伤、船舶污染等重大责任事故。
(五)加强水上运输安全管理。海事管理部门加大对渡口渡船的安全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四客一危”船舶安全监督,严厉打击船舶超载和非法载客等违法行为,全面排查和整改安全隐患。
三、提高服务质量
春运工作关系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是一项重大的民生工程。各单位要以部组织的“情满旅途”活动为载体,动员广大干部职工以饱满的热情和高度的责任感,进一步增强宗旨意识,强化服务理念,拓展服务内容,为旅客带来一流的服务体验。
各客运站要在售票服务、旅客候车、通行秩序、运输信息等方面增加服务项目,在安全准点、文明服务上下功夫,严格“三优三化”(优质服务、优美环境、优良秩序和客运服务过程程序化、服务管理规范化、服务质量标准化)服务标准,全面提高服务质量。春运期间,与铁路枢纽相衔接的二级以上客运站24小时开放候车室,提供免费开水,并加强食品、饮料等生活必需品储备,确保旅客在客运站不受冻、不挨饿。
各级公路管理机构要协调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加快完善高速公路服务区服务设施设备配置,为车辆和旅客提供安全、周到、人性化的服务,使高速公路服务区成为旅途中的“温馨驿站”。同时,针对重大节假日期间小型客车免费通行政策,加强收费站区和免费通行专用车道的交通管理,加大公路路况信息服务,做好交通诱导工作,确保过往车辆分类分车道有序通行。
各运输企业要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农民工平安返乡(岗)优质服务竞赛,深入农民工集中的厂矿企业工地,为农民工开辟订票、购票、乘车(船)绿色通道,提供“点对点、门对门”的返乡(岗)特色服务项目,为全面完成春运任务提供有力支撑。
四、规范市场监督
各级交通运输管理机构要加强执法力量,强化春运期间运输市场监管力度,维护良好市场秩序。
(一)稳定运输价格。积极配合物价部门,督促企业严格执行票价政策,提前公告客运班线票价,严厉查处违反价格规定的行为,维护广大旅客合法权益。
(二)强化联合执法。主动与公安、城管部门合作,展开联合执法,组织专门力量对交通沿线和车站、码头、机场等周边地区进行检查,严厉打击非法营运、甩客倒客等违法违规行为;要会同公安、工商、物价等部门依法打击无证经营、哄抬运价、私设票点、强行拉客、倒卖车票、欺行霸市等非法活动。同时,各管理部门要注意提高执法工作的质量和效率,规范执法行为,秉公执法,文明执法,注重调查取证,展示良好队伍形象。
(三)及时处理旅客投诉。畅通春运投诉热线,全天候受理旅客咨询、投诉并及时处理。
五、其他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交通运输局决定成立春运工作领导小组,由夏正兴局长为组长,宋良栋、张国祥副局长为副组长,局办公室、行管处、法规处、宣教处、交通工会以及各市(县)区交通运输局、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组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运管处,电话:81009668,传真:81009669,邮编:214031,具体负责日常管理和协调工作。各单位也要成立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制定严密的春运工作计划和应急预案,掌握日常动态,以防范各种突发事件和异常情况的发生。
(二)保障公路、水路畅通。各级公路管理机构要加强普通公路收费站管理,开通足够的收费道口,提高车辆通行效率,避免出现因公路收费导致车辆排长队和交通拥堵现象;继续严格落实对整车合法装载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免收通行费的政策,确保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网络畅通。航道部门要加强检查和维护航道、航标、船闸等设施,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水路畅通。海事部门要加强值守,及时救助遇险船只和人员。
(三)强化应急保障。春运期间,恶劣天气、客流骤增等多种不确定因素多,应急运输工作任务艰巨。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与气象、公安等部门加强预警联动,完备应急预案,强化应急演练,备足应急物资,全面提升应急运输保障能力。各运输企业要积极配合各地商业、物资部门做好节日物资和重点物资的运输保障工作,特别是粮油、蔬菜、副食品、燃料等重要物资的运输,要优先安排,及时调运,确保市场供应平稳有序。
(四)做好统计宣传。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认真执行信息报送制度,保持通信畅通,确保及时、准确、规范报送数据和信息,按规定报送突发信息与事故信息。要充分调动各种宣传舆论工具,广泛宣传各类出行信息、交通安全、优质服务等情况,报道春运中涌现出的模范人物和先进事迹。春运期间,各市(县、区)春运办每天8:15前要将前一天的春运工作情况,包括春运特点和工作亮点形成书面材料,报市局春运办,以便统一组织向部和新闻媒体报送(邮箱:wxygc@163.com);各相关客运企业(站)要指派专人统计春运流量,并督促、检查落实情况,确保数据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和时效性(统计电话:81009595)。
特此通知。
无锡市交通运输局
2014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