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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无锡市纳入社会化管理退休人员走访慰问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

2021/05/25 3.7k 阅读 277 点赞

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经开区社会事业局,各区、街道(镇)、社区(村)退管服务机构:

  为推动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高质量发展,全力打造社会保障更高水平示范城市工作建设,《无锡市纳入社会化管理退休人员走访慰问工作试行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无锡市财政局

无锡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5月13日

无锡市纳入社会化管理退休人员走访慰问工作试行办法

  根据《中共无锡市委办公室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无锡市推进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锡委办发〔2020〕7号)、《无锡市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实施意见》(锡委办发〔2003〕67号)精神,为进一步规范纳入社会化管理退休人员专项资金使用,明确纳入社会化管理退休人员走访慰问的项目、对象、范围及慰问标准,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监督管理,结合市区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走访慰问的项目、对象和标准

  市区范围内纳入社会化管理的退休人员(以下简称退休人员),符合以下条件的对象分别进行走访慰问。

  (一)住院慰问

  对象:当期在无锡市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住院治疗、经社保卡划卡结算,单次住院个人现金支付金额1200元及以上至10000元以下的退休人员进行住院慰问。

  标准:住院慰问金100元/人。住院慰问一年内不重复走访,住院慰问与重病慰问在同一慰问金发放年度不同时享受。

  当年度享受重病慰问的退休人员,次年起单次住院个人现金支付金额达到1200元及以上的可以继续享受住院慰问。

  (二)重病慰问

  对象:当期因患有严重疾病,在无锡市定点医疗机构单次住院个人现金支付金额达到10000元及以上的退休人员。纳入社会化管理后退休人员可享受一次重病慰问。

  标准:重病慰问金500元/人。

  (三)特困慰问

  对象:根据各区退休人员的实际困难情况,统筹安排进行帮困慰问,主要包含以下四类困难之一的退休人员:

  1.因一老养一老、抚养残疾子女及特殊原因抚养第三代,造成生活困难的;

  2.因高龄、空巢、失能、重度残疾,造成生活困难的;

  3.因长期患病,医疗费用支出较大,造成生活困难的;

  4.因天灾人祸及其他特殊原因,造成生活困难的。

  标准:特困慰问金300元/人。一年内不重复走访。

  已纳入民政、残联等部门走访慰问对象的,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慰问。

  (四)敬老节慰问

  对象:当年年龄达到80周岁、90周岁、100周岁的退休人员且当年9月领取养老金的人员。

  标准:80周岁,90周岁、100周岁,敬老节慰问金分别是200元/人、300元/人、500元/人。

  (五)吊唁慰问

  对象:亡故退休人员家属

  标准:花圈或吊唁慰问金200元/人。退休人员亡故吊唁慰问申报截止日期为亡故当日起一年以内,逾期将不予受理。

  二、走访慰问的发放

  街道(镇)、社区(村)退管服务机构根据辖区内退休人员实际情况,对退休人员进行走访慰问。

  (一)住院慰问

  对符合住院慰问对象的走访,每月由社区(村)退管服务机构进行申报,街道(镇)退管服务机构审核后发放。

  (二)重病慰问

  退休人员上年度5月至12月重病慰问走访在春节“送温暖”慰问期间进行,退休人员本年度1月至4月重病慰问走访在高温“送清凉”慰问期间进行。

  (三)特困慰问

  对符合特困慰问条件退休人员的走访,分别在春节“送温暖”和高温“送清凉”走访慰问期间进行。市区每年走访慰问人数由市退休职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按照总量平衡、动态可持续的原则确定。

  重病慰问和特困慰问,均由社区(村)退管服务机构进行申报和公示,街道(镇)退管服务机构审核后发放。

  (四)敬老节慰问

  在敬老节期间,对当年敬老节慰问对象中失能、空巢退休人员,重点做好上门走访慰问。

  (五)吊唁慰问

  退休人员亡故后,由社区(村)退管服务机构对其家属或直系亲属(权益人)进行吊唁慰问,原则上使用送花圈的形式进行慰问吊唁,无法送花圈的可以采用银行打卡或现金形式发放。

  三、慰问资金的管理

  市级下拨各区的住院慰问和吊唁慰问资金,采用预拨和年度清算相结合方式。根据各区社会化管理退休人员人数,市级于每年四季度预拨下年一季度走访慰问资金;每年6月底前,市级对各区上年度预拨走访慰问资金和实际使用资金进行清算。

  各类走访慰问资金的申报、审核、公示、发放必须按规定输入“省人社一体化信息系统”,原则上使用银行打卡形式发放。对于无法自主行动且有上门服务需求的高龄等困难群体,由街道(乡镇)社区退管服务机构以银行打卡发放慰问信或上门现金方式发放退休人员慰问金,确保慰问金发放及时到位。

  各区、街道(镇)、社区(村)退管服务机构必须严格执行有关规定,确保符合条件的对象能按标准及时享受慰问补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挪用、截留、贪污退休人员走访慰问资金,一旦发现要及时纠正,情节严重的通过组织程序追究其相应的责任。

  四、相关要求

  坚持传统服务方式优化与智能化服务创新并行,用大数据技术为社会化服务数字化、智能化、智慧化强劲赋能。住院慰问、重病慰问、特困慰问、敬老节慰问等项目采用个人免申请、免书面证明。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每月定期提供退休人员住院数据信息。

  五、本办法中走访慰问的对象、标准和发放管理,由无锡市退休职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定期调整。

  六、本办法由无锡市退休职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无锡市退休职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无锡市区企业退休人员帮困慰问工作的试行办法》(锡退办发〔2017〕7号)执行到2021年4月30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