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开区社会事业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关于转发江苏省企业新型学徒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锡人社发〔2019〕126号)要求,经单位申报、各区初审推荐、专家评审和网上公示等程序,研究确定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及合作院校为2019年度无锡市企业新型学徒制备案实施单位(第一批),并列入我市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计划,现予以公布。
学徒制实施单位要切实履行培训主体责任,按照文件要求和实施方案规范组织实施,确保进度和质量。要健全企业学徒制资金管理和投入制度,实行单独建账、专账核算,确保专款专用和资金安全。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应与学徒制实施单位建立联系制度,加强工作指导,培训监管和统筹推进。
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