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经开区社会事业局,市教育局:
为进一步弘扬工匠精神,营造尊重劳动、崇尚技能的社会氛围,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第二届江苏技能大奖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苏人社函〔2019〕353号)文件精神,现就我市推荐第二届江苏技能大奖参评对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江苏技能大奖分江苏大工匠和江苏工匠两个层次,江苏大工匠为我省技能人才最高荣誉,从江苏工匠(含江苏制造工匠,下同)中择优产生。本届评选表彰产生江苏大工匠10名、江苏工匠100名。
二、推荐范围及条件
面向全市各行各业生产服务岗位一线工作的技能劳动者,重点聚焦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历史经典产业等领域,主要在市高技能人才成就奖获得者、市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市企业首席技师、市优秀乡土人才、市乡土人才大师工作室领办人中遴选。
已获江苏工匠(含江苏制造工匠)称号的(见附件2),可直接推荐申报江苏大工匠。
三、推荐指标
江苏工匠推荐指标详见附件1,各局推荐人选数量不得超过下达的分配指标上限。
四、推荐评选程序
江苏技能大奖评选采用基层申报、逐级推荐、集中评审的办法,具体程序如下:
(一)基层申报
各局负责受理各企事业单位申报对象及个人自荐;并依据相关条件对申报对象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遴选,根据分配指标确定推荐人员名单并排序,公示后出具推荐函,与推荐人员名单(样表见附件3)一并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处。
技工院校直接报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处;其他中、高职院校由市教育局负责受理、推荐。
(二)市级初评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专家成立评委会,依据相关条件对申报人申报材料进行审核、遴选,根据省厅分配指标确定推荐人员名单并排序,公示后出具推荐函,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五、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主要包括申报表、申报人事迹材料等,属于涉密范围的,请按照保密规定,经相关保密部门审核把关,进行脱密处理后再行申报。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表。申报人对照评选条件,根据申报奖项填写《江苏大工匠申报表》《江苏工匠申报表》(见附件4、附件5),申报表一式两份。
已获江苏工匠(含江苏制造工匠)称号的,填写《江苏大工匠申报表》(见附件4),申报表一式两份。
(二)申报人事迹材料。要求控制在1000字左右,着重突出候选人为本企业(单位)、本行业做出的贡献、取得的成绩、同行业领域中的重要影响和作用,以及所产生的经济效益(用数字量化反映)。
(三)证明材料
1.申报人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复印件要包含照片页、职业资格等级页、职业工种页。
2.申报人主要技术成果证明材料。
3.申报人所获市高技能人才成就奖获得者、市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市企业首席技师、市优秀乡土人才、市乡土人才大师工作室领办人等市级以上荣誉称号的复印件或旁证材料。
4.申报人从事本生产一线岗位工作年限的单位证明。
六、工作要求
(一)各局要以本次推荐、评选、表彰工作为契机,广泛宣传国家和省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各项举措,营造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良好氛围,激发广大工人学习先进、爱岗敬业、钻研技能的热情。
(三)各局要将推荐函(加盖单位公章)、推荐表以及候选人申报表、候选人事迹材料(纸质版、电子版请一起提供)于2019年10月10日前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处,逾期报送将不予受理。
联系人: 赵勇
联系电话: 81822588
电子邮箱:wxzy3721@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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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推荐指标分配表
2.我市具有直接申报“江苏大工匠”资格人员名单
3.江苏大工匠、江苏工匠候选人推荐表
4.江苏大工匠申报表
5.江苏工匠申报表
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