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和市政府《关于大力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意见的通知》(锡政发〔2014〕126号)文件精神,深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体系建设,引导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经营、规范服务,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2018年度诚信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推荐活动。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凡被推荐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应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原则上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满3年(信誉良好且规模较大,年纳税超过300万元以上可放宽至2年),在诚信经营、规范服务等方面处于全市行业领先地位。
二、组织方法和程序
(一)遴选推荐。全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应向所在辖区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自荐,由各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本辖区推荐对象的遴选与推荐工作,重点做好辖区内排查摸底和劳动监察信用征询,择优推荐诚信服务基础较好和具有可持续发展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并形成推荐意见,填写《诚信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推荐表》(附件2)。
(二)推荐认定。采取推荐认定与社会化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组成审核认定组,统一实施材料审核、社会化评价、拟定推荐和公示通报等环节。继续创新实施社会化评价,将对初步认定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候选单位实行微信公众投票,经审核认定与社会公示后,确定诚信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名单。请各自荐机构围绕《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状况参考指标》(附件1),认真准备相关台账资料。
(三)通报表扬。经公示无异议后,对2018年度全市诚信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将进行通报表扬,以发挥诚信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激励示范、引领行业发展的作用。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开展诚信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推荐认定活动,进一步规范诚信准则,完善服务制度,打造行业品牌,形成长效机制,不断提升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服务,加快构建守信处处受益、失信寸步难行的良好制度环境,持续提高人民群众对人力资源机构诚信服务的满意率、美誉度,确保推荐认定工作规范有序。
(二)严格推荐标准。各单位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规定的范围、指标、程序等要求,严格把关,好中推优,切实做好具有行业示范引领作用的诚信机构推荐认定工作。
(三)报送材料要求。各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请于2019年8月8日前,将《诚信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推荐表》(附件2)电子稿和纸质材料报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联 系 人:王建林 联系电话:81824378
邮 箱:67381280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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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状况参考指标》
2. 《2018年度全市诚信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推荐表》
3. 《客户对服务机构评价调查表》
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