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局)、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局)、财政局、民政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局)、总工会:
现将《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发展改革委等七部门关于做好2018年重点领域化解过剩产能过程中职工安置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8 J 157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联系人:市局就业促进处董泽飞81824322;市局劳动关系处曹惠南81822459;市就管中心季恒82411308。
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无锡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无锡市财政局
无锡市民政局 无锡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无锡市总工会
2018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