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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8年全市技工院校新教师基础能力培训班的通知

2018/07/09 7.1k 阅读 290 点赞

各技工院校:

  为促进技工院校新教师教学能力提升,使我市技工教育教学行为更加规范,教学活力显著增强,教学质量不断提高。经研究,市人社局定于8月下旬举办2018年全市技工院校新教师基础能力培训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与地点

  培训时间:2018年8月21日—24日(共4天)。

  培训地点:无锡市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管理服务中心(以下

  简称“市高训中心”,地址:无锡市惠山区藕塘职教园区源兴路15号)2号楼3楼学术交流厅。

  二、培训对象

  新聘用的教师(含企业引进人员)、已在职从事技工教育教学工作但尚未取得教育部门颁发的《教师资格证书》或人社部门颁发的《教师上岗资格证书》的教师,应在2年内参加技工院校新教师基础能力培训。

  三、培训内容与形式

  本次培训以专题讲座形式为主,案例示范和交流研讨等为辅,综合采用集中授课、能力辅导、考核等多种形式。培训内容包括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学、心理学、教学能力水平等四个方面。培训培训具体内容安排详见培训班日程安排表(见附件1)。

  四、培训费用

  本次培训不收取学员培训费用,培训期间免费提供中午工作餐。学员往返交通费、住宿费用自理。

  有住宿需求的可与市高训中心联系。(高训中心联系人:朱泓翔, 联系电话:15370881223)。

  五、有关要求

  (一)举办技工院校新教师基础能力培训班,是提高技工院校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强化师德建设,强化教师职业的专业化建设,各校要高度重视,积极组织教师参加此次培训工作,并指定一名负责人具体负责联系对接和本校学员的综合管理。

  (二)培训期间,所有参训人员要严格遵守培训日程和培训时间安排,积极参与全程培训工作,自觉遵守培训工作纪律,认真听课,并做好听课笔记。

  (三)培训结束后,由市技工教研室为考核合格的学员颁发《结业证书》,作为教师职称评定(即专业技术资格评定)继续教育的依据。

  (四)各技工院校根据实际,积极推荐参训人选,并填报《2018年全市技工院校新教师基础能力培训班报名表》(附件2)。各校应于7月13日前将培训学员报名表以电子稿形式报市技工培训教研室。

  联系人:丁夏敏,电 话:0510—85016432,13013681850,电子邮箱:842064857@qq.com。

  附件:点此下载全部

  1.2018年全市技工院校新教师基础能力培训班日程安排表

  2.2018年全市技工院校新教师基础能力培训班报名表

  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7月5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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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