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
法规文件法规文件及解读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无锡市职工生育保险缴费比例的通知

2017/08/24 2.9k 阅读 67 点赞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无锡市职工生育保险缴费比例的通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保障全市参保职工的生育保险待遇,确保生育保险制度的平稳运行。经省人民政府同意,我市生育保险缴费比例调整为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8%,自2017年7月1日起执行,请认真贯彻落实。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8月23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