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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2017/04/09 3.2k 阅读 543 点赞

各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有关单位人事(干部)处,驻锡部、省属事业单位:

  为做好全省工勤人员信息管理系统信息采集工作,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信息管理系统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函〔2017〕113号)的部署要求,我市自即日起启动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基本信息采集工作。现就有关信息采集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信息采集范围

  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已取得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证书的在职在岗工勤人员以及部、省属驻锡单位工勤人员(包括纳入工考培训考核体系的非在编人员)。

  二、信息采集内容

  工勤人员单位、姓名、性别、工种、等级等35项内容,以EXCEL表格式采集录入。其中岗位等级等动态信息以2017年4月底数据为准。

  三、信息采集要求

  1、各机关事业单位请统一填报《工勤人员采集表》(附件),附件共有《机关事业单位信息表》和《工勤人员信息表》两张,表内每一项均有填报说明,其中《机关事业单位信息表》“所属地区代码”参照无锡市行政区划代码填写,“所属地区”填报:例如“江苏省无锡市梁溪区”。

  2、时间安排:4月20日前各单位完成信息采集上报工作;4月30日前完成工勤人员基本信息采集、校核、汇总和导入;5月份,完成全市工勤人员信息汇总、纠错、数据管理等工作。

  3、市直各主管部门(单位)及部、省属事业单位填报的《机关事业单位信息表》和《工勤人员信息表》各1份经审核盖章后报送主管部门汇总后,再报送至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处,同时报送的相应电子表格。联系人:王炜,电子邮箱:wxrbjzjc@163.com。  

  4、各市(县)区人社局工考部门负责组织、指导、汇总本辖区内各机关(单位)采集上报工勤人员的信息,对下辖单位采集的数据汇总、审核后报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处校核,再按系统管理权限导入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各市(县)区人社局要安排专人担任信息系统管理员,管理员实行一人一号一密码,对所采集、录入和修改的数据信息负责。各系统管理员可加省信息管理系统QQ工作群(260819593)进行咨询。基础信息采集要全员覆盖,不漏单位、不漏人员。对完成采集的基础信息要认真校核,确保准确无误。

  附件:1.《工勤人员采集表》样表;

  2.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采集表填报说明

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4月5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