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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明确企业职工退休手续办理工作机制调整后退休审核审批相关养老经办业务分工的通知

2016/11/01 1.6w 阅读 191 点赞

  为了理顺企业职工退休手续办理工作机制调整后养老经办业务的工作体系,明确部门职责,保障养老业务的正常开展,方便群众办事,根据社保中心部门的职能,经研究确定,企业退休审核审批相关养老经办业务分工如下:

  一、企业养老保险管理部养老经办业务

  视同缴费年限认定、从事提前退休特殊工种年限的认定、企业职工退休待遇审核、企业退休人员医疗缴费年限审核、企业新增退休人员档案移交社区工作、企业职工退休证发放及遗失补发、企业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补录(特殊)、征地信息修改、基本养老金发放、基本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和资格协查。

  二、各区办事处养老经办业务

  企业养老保险一次性待遇核定(含参保人员达到待遇领取年龄,但缴费年限不足15年申请一次性待遇结算)、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核定、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复核、企业退休人员工资证明打印、企业退休人员基本信息修改、原规定口径的缴费基数补录、人员增减变动、行业统筹人员信息录入及医疗缴费年限审核;锡惠两区继续保留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年度补缴和征地信息修改两项养老经办职能。

  特此通知。

  无锡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16年11月1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