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层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开展2016年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的通知

2016/01/19 2.0w 阅读 201 点赞

各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残疾人联合会:

  现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开展2016年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的通知》(人社部函﹝2015﹞270号)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残疾人联合会的转发文件(苏人社函﹝2015﹞463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认真组织实施。

  1、各市(县)、区人社和残联部门要高度重视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加强组织领导,按照部、省要求,统筹安排,周密部署,研究制定活动方案,明确职能部门,落实职责分工,做好协调配合,加强部门工作联动,依托各类宣传平台,大力宣传新一轮就业政策。

  2、各市(县)、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要深入摸底调查,及时掌握就业困难人员、残疾人和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和服务需求,重点做好公益性岗位和适合就业困难人员和残疾人员岗位的收集,组织就业困难人员和残疾人员参加公益性招聘活动,提供精准就业帮扶。

  3、各市(县)、区人社和残联部门要及时上报活动方案,活动结束后做好信息统计和总结报送工作,重点是工作经验和创新做法,每区不少于2篇。请于1月13日前上报联系人名单及就业援助月活动方案,并于2月16日前以书面形式将活动情况总结和统计表(见附件)分别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市残疾人联合会。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人:季恒

  联系电话:82411308 传真:85052483

  邮箱:409297014@qq.com

  市残疾人联合会联系人:程珂

  联系电话:82724065 传真:82718206

  邮箱: 48964649@qq.com

  附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开展2016年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的通知》(人社部函﹝2015﹞270号)

  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无锡市残疾人联合会

  2016年1月6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