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文书公告关于钱金良投诉无锡华强化纤有限公司未按规定缴存公积金案件《单位举证通知书》的送达公告 2025/11/04 1.1w 阅读 219 点赞 查看原文无锡华强化纤有限公司: 本中心受理的你单位原职工钱金良投诉你单位未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案,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单位举证通知书》([2025]锡房金执字1-1997号),请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至本中心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11月4日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文书公告通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