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
法规文件法规文件及解读

关于对《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锡房金[2017]35号)的解读

2017/11/14 9.6k 阅读 58 点赞

  一、制定通知的背景

  为了进一步稳定市场预期,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2017年9月25日,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了《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补充意见》(锡政办发[2017]197号)。该《补充意见》要求调整公积金贷款政策,进一步支持合理住房需求。根据该要求,中心制定了《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

  二、通知的主要内容

  (一)关于调整范围。

  1、政策调整对象为第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

  2、政策调整的行政区域范围为无锡市市区(即梁溪区、滨湖区、新吴区、锡山区、惠山区),江阴市、宜兴市贷款政策不作调整,仍按原政策执行。

  (二)关于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

  1、无锡市市区第二次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由原来不低于房屋总价的30%调整为40%。首次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不变,仍为不低于房屋总价的20%。

  2、江阴市、宜兴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不变,首次及第二次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为不低于房屋总价的20%。

  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7年9月25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