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锡建质安〔2016〕14号
关于立即开展全市建设工地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各市(县)、区住建局(建设局),有关单位:
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立即开展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苏建质安[2016]173号)要求,为确保全市建筑领域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决定自2016年5月6日起在全市建设工地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相关检查要求及工作安排如下:
一、检查内容
1、企业按照新《安全生产法》要求,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落实安全生产专项资金投入,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等情况。
2、在建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情况,项目负责人和安管人员在岗履职、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及整改情况。
3、主管部门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5]20号),规范落实监管执法工作、严格执行事故查处督办制度、依法对责任企业和人员处罚情况。
二、工作重点
1、深入开展建筑施工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重点整治无手续非法施工工程,特别是没有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即行开工的行为;重点打击违法分包、非法转包行为和施工企业各类人员无资格上岗行为;重点查处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和违反现场安全守则的行为。
2、深入开展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整治行动,重点审查方案编制和方案论证程序的相关人员资格;重点检查实施过程和验收流程;重点把握施工企业和监理企业的现场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3、深入开展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整治工作,坚持问题导向,边检查边督促整改、要深刻吸取泰州靖江德桥仓储有限公司火灾事故教训,以铁的手腕抓治理、铁的纪律抓执法,坚决把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三、检查方式及分组情况
本次检查分2个检查组,检查采取听取汇报、抽查台帐、随机抽查项目的方式。检查组分组情况如下:
第一组:抽查宜兴、滨湖、新区
组长:沈东,副组长:顾持真(安全管理)
专家1(模板脚手架防护、临时用电),专家2(起重设备)
联络员:孙飚(行为检查、文明施工和扬尘控制)
第二组:抽查江阴、惠山、锡山
组长:朱烨昕,副组长:朱秋良(安全管理)
专家1(模板脚手架防护、临时用电),专家2(起重设备)
联络员:陈豪(行为检查、文明施工和扬尘控制)
无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6年5月5日
抄送:无锡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
无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2016年5月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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