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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订的《无锡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颁布出台

2013/08/28 8.9k 阅读 531 点赞
   2013年8月13日,新修订的《无锡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143号)颁布出台,将于2013年10月1日起施行。《办法》共6章43条,其核心内容是明确了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相关主体的工程质量责任,构建了多层次的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强化了对住宅工程的质量管理。按照新规定,住宅工程建设单位需缴纳工程质量保证金或者办理工程质量保险,依法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同时,建设单位需组织参建单位进行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并实施住宅工程交楼样板房制度。另外,《办法》还就充分利用网络信息技术,建立全市统一的工程质量动态监管、工程检测等信息管理系统,建立工程质量信用档案,对建设活动参与单位和注册执业、持证上岗人员实行分类管理,以及创新对工程质量检测单位公正检测的监管和建设工程质量投诉与处理等,明确了有关规定和要求。下阶段,我局将加大宣传力度,并进一步完善有关配套管理措施,确保《办法》有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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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