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锡市
政策公告公示

迁移户口告知书(260413荣巷)

2026/04/13 1.9w 阅读 120 点赞

  李丹、孔佳瑜:

  你们的户口登记住址 梁清路757号集景花园24号702室 ,因该房屋所有权已依法转移给他人,你们已不具备在该处登记户口的条件。经现房屋所有权人申请,请你们自本告知书送达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和《江苏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等规定,主动向房屋所在地公安机关申请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如对现房屋所有权人申请有异议,可在上述期限内向公安机关提出陈述申辩。逾期不申请办理户口迁出,未提出陈述申辩或陈述申辩未被采纳的,公安机关将依法处理。

  无锡市公安局荣巷派出所

  2026年 4 月 13 日

  本告知书已向我宣告并送达。

  受送达人签名:              时间:      年      月      日

  送达人签名:                时间:      年      月      日

  (一式两份,受送达人和公安机关各一份)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公告公示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