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我所辖区居民何某反映,其于2019年10月15日在申港街道朱家湾花园三村2号1702室门口发现了一名弃(婴)儿。该弃(婴)儿体貌特征为:女性,年龄至今约4岁,现起名为陈某某,身体没有胎记等明显特征,捡拾时该弃(婴)儿用绿色毯子包裹,该弃(婴)身穿白色衣服,包裹的毯子中有一张纸条,纸条上写有“2019年10月2日”。望其生父母或其他知情人能够主动与我所民警联系。
联系人:陈警官,联系电话:15190361705。
附:弃(婴)儿相片

江阴市公安局申港派出所
2025年 9 月 25 日
接我所辖区居民何某反映,其于2019年10月15日在申港街道朱家湾花园三村2号1702室门口发现了一名弃(婴)儿。该弃(婴)儿体貌特征为:女性,年龄至今约4岁,现起名为陈某某,身体没有胎记等明显特征,捡拾时该弃(婴)儿用绿色毯子包裹,该弃(婴)身穿白色衣服,包裹的毯子中有一张纸条,纸条上写有“2019年10月2日”。望其生父母或其他知情人能够主动与我所民警联系。
联系人:陈警官,联系电话:15190361705。
附:弃(婴)儿相片

江阴市公安局申港派出所
2025年 9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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