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价文件
无锡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
二○二一年十一月
投标须知
一、招标人:无锡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
二、比价物品:本次招标采购的标的物为打印机和复印机(含安装、调试)。具体要求如下:
1、针式打印机:25台,要求24针,82列,USB端口
单价不超2500元/台。
2、激光打印机:25台,要求自动双面打印,稳定,节约耗材。
单价不超2500元/台。
3、复印一体机:5台
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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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印功能 |
网络协议 |
TCP/IP (IP v4,IP v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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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 |
Windows Vista/7/8/8.1/10, Windows Server/2003/ 2008/2008 R2/2012/2012 R2 Mac OS X v.10.7 or later Sun Solaris,HP-UX,SCO OpenServer,Red Hat Linux,IBM AIX,IBM iSeries/AS/400-using OS/400 Host Print Transform SAP® R/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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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辨率 |
1,200x1,200dp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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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印语言 |
PCL5e,PCL6,PDF Direct,PS3(仿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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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印速度 |
25页/分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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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描 |
扫描速度 |
DF3090 80页/分钟(单面) DF3100 110页/分钟(单面) 180页/分钟(双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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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辨率 |
100dpi,200dpi,300dpi,400dpi,600dp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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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大原稿尺寸 |
A3,A4,A5,B4,B5,B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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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规格 |
纸张尺寸 |
A3,A4,A5,B4,B5,B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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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尺寸(mm) |
587x684x788m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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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复印张数(张) |
最多999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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缩放比例 |
25—400%,以1%为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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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大功耗 |
最大1,600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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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复印时间 |
4.6/4.6/4.3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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硬盘容量 |
320G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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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热时间 |
24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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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分辨率 |
8x3.85 line/mm,200x100 dpi(standard) 8x7.7 line/mm,200x200 dpi(standard) 8x15.4 line/mm,16x15.4 line/mm,400x400dpi (with optional SAF memor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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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制解调器速度 |
Maximum:33.6 Kbp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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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描速度 |
G3:2 seconds(200x100 dpi,JBIG) G3:3 seconds(200x100 dpi,MMR) |
单价不超19500元/台。
三、要求:
投标人需注明所投标设备的品牌和详细配置供评委进行评审,且其配置不得低于上述配置要求,品牌知名度不低于上述建议品牌。同时招标人有根据实际需要进行选择的权利。
必须安装指定操作系统(WIN位旗舰版、IE)和常用软件,敬请各投标人在投标前先确认是否能安装招标人需求的操作系统,成交后如不能按要求安装的,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四、投标单位应为政采云平台协议供货馆签约商场供货单位。
五、投标报价:本项目采用固定单价报价,单项设备价格包含但不限于设备、材料费、制作安装调试费、运输费及各类税费等所有可能产生的费用。投标人按招标人的具体要求,同时应考虑合同中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费用并结合市场情况予以报价,报价方式为一次报价。投标人报价单应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依照相关法律规定重新招标。
六、投标人应准备贰份完整的比价响应文件,其中正本壹份和副本壹份,并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比价响应文件应分别密封装入包装袋后于2021年11月8日下午17:00前交无锡市广瑞路2号无锡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10楼1009办公室,比价响应文件正、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投标人一旦中标,必须以单位的名称送货和开票。
七、凡比价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视同未能对比价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按废标处理。
(一)比价响应文件中的报价单未加盖投标人的公章及企业法定代表人印章的,或者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印章;
(二)未按比价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三)投标人提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比价响应文件,或在一份比价响应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但按比价文件规定提交备选响应方案的除外;
(四)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审查时不一致的;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比价文件要求的;
(六)计算机配置以及技术参数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要求的;
(七)投标人提供的计算机配置与招标人比价文件的要求不一致的;
(八)比价响应文件提出了不能满足比价文件要求或招标人不能接受的计算机验收、计量、价款结算支付方法的;
(九)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成交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十)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比价时间:定于2021年11月9日上午9:30,(如有变动,以招标人通知为准),投标人派员参加的,凭委托材料、有效证件参加招标比价。
九、评标方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评标价法,即招标采购的标的物满足比价文件实质性要求的,经评委评审一致认为其配置、技术参数、性能均能满足需求的,按“最低成交价”原则确定中标人。本项目最高报价控制价为218450元,任何高于该控制价的报价均为无效报价。
十 、履约期限:本次招标一旦成功,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当日后3日内,按照比价文件和中标人提交的响应文件订立书面合同。签订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履约完毕,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延迟履约的,必须获得招标人书面同意。
十一、品质保证:严格执行行业标准,杜绝假冒伪劣商品。交货时提交产品合格证、质保书等相关质量证明材料。
十二、运输方式:按招标人通知的时间要求,由成交人将货物送到招标人指定的地点并负责安装调试(所有费用由成交人自行承担)。
十三、付款方式:货物送至招标人的指定地点,将正式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交由招标人经办人员,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付款。
十四、质保期限:三年以上质保期,在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成交人应随时前来负责修复质保范围内的问题。如果无法修复,成交人应赔偿招标人因此造成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