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阴市医保局、宜兴市医保局,本局各处室,市医保中心: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医疗保障依法行政水平,加快实现医保法治工作的规范化和科学化。根据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苏政传发〔2023〕64 号)及无锡市司法局《关于开展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补充通知》要求,我局对历年来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及政策性文件开展了集中清理。经清理,决定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8件,决定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及政策性文件59件。
现将清理结果目录予以公布,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 决定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2.决定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及政策性文件目录
无锡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