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民政局文件
锡民地函〔2019〕89号
市民政局关于命名红蕾佳苑的复函
新吴区旺庄街道办事处:
你单位《关于红蕾佳苑命名的申请》收悉。根据国务院、省、市《地名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经报市人民政府(锡政字〔2019〕1101号)批准,现函复如下:
同意你单位申报的居民区命名为“红蕾佳苑”(Honglei Jiayuan)。其范围:东至湘江路,南至泰山路,西至珠江路,北至香山路。在此范围内的老地名同时注销。
你们要规范使用标准地名,并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按照《地名 标志》(GB17733-2008)国家标准设置地名标志牌。
此函。
无锡市民政局
2019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