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省政府令第158号)和《无锡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审查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179号)等文件关于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规定,我局开展了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经局党委会审议通过,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44件,决定废止和宣布失效文件19件。现将清理结果目录予以公布。
附件:1.决定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pdf
无锡市民政局
2026年3月23日
来源:无锡市民政局
根据《江苏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省政府令第158号)和《无锡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审查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179号)等文件关于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规定,我局开展了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经局党委会审议通过,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44件,决定废止和宣布失效文件19件。现将清理结果目录予以公布。
附件:1.决定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pdf
无锡市民政局
2026年3月23日
来源:无锡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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