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单位《关于城高路道路命名的申请》收悉。根据国务院、省、市《地名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经报市人民政府(锡政字〔2025〕999号)批准,现函复如下:
同意你单位申报的道路命名为“城高路”(Chénggāo Lù),该路位于前洲居委会管理区域内,在沪蓉高速公路南侧,东西走向,东至邓北路,西至新洲家园东区东北角出入口,长228米,宽20米。
请及时按照《地名 标志》(GB17733-2008)国家标准设置地名标志牌。
此函。
无锡市民政局
2026-01-12
你单位《关于城高路道路命名的申请》收悉。根据国务院、省、市《地名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经报市人民政府(锡政字〔2025〕999号)批准,现函复如下:
同意你单位申报的道路命名为“城高路”(Chénggāo Lù),该路位于前洲居委会管理区域内,在沪蓉高速公路南侧,东西走向,东至邓北路,西至新洲家园东区东北角出入口,长228米,宽20米。
请及时按照《地名 标志》(GB17733-2008)国家标准设置地名标志牌。
此函。
无锡市民政局
2026-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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