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交通运输局、江阴市港口管理局,市公路管理处、市航道管理处、新区分局、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局机关相关处室:
为贯彻落实《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促进我市交通工程建设质量总体水平不断提高,根据《无锡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2015年全市“质量月”活动的通知》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15年无锡市交通运输系统“质量月”活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标
紧扣全市“质量月”,结合交通实际,大力宣传国家有关质量安全的法律法规,广泛开展质量安全知识普及教育,增强全市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交通企业和广大干部职工质量意识和质量管理技能,提高质量管理水平,牢固树立质量、安全、责任的大质量观,努力形成政府重视质量、企业最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注质量的良好氛围,促进交通运输行业工程建设质量总体水平不断提高,为我市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二、活动内容
深入开展“质量强业”活动,进一步加强对我市交通运输系统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的质量监管;广泛开展质量宣传、知识竞赛、质量创优等系列活动,扎实推进工程质量治理活动。重点检查五方责任主体的到岗到位和履职到位,加大质量责任追究力度。大力开展质量通病防治措施的落实工作,积极消除质量通病;积极争创国家、省优质工程奖,推进交通运输企业导入卓越绩效管理模式,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和经验,大力开展QC小组质量课题攻关活动。
三、实施步骤
“质量月”活动时间为2015年9月1日-30日,按3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组织动员阶段(9月1日-5日)
市交通运输局成立“质量月”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质量月”活动目标和组织形式。各单位要按市局要求做好组织安排和动员,营造良好氛围。
(二)具体实施阶段(9月6日-25日)
各相关单位在本阶段要结合实际工作大力宣传国家有关质量安全的法律法规,广泛开展质量安全知识普及教育。围绕提高质量安全水平,大力开展质量安全知识竞赛、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技术攻关、发明创造、岗位练兵等活动。组织开展优质工程创优活动。各单位要将组织活动安排情况报市局“质量月”活动办公室。
(三)总结评比阶段(9月26日-30日)
各单位在9月25日前将活动总结(含电子文件、图片等资料)报市局“质量月”活动办公室,市局“质量月”活动领导小组全面总结质量月活动经验,评估“质量月”活动成效。对组织力度强及活动中涌现的质量管理出色、技术控制过硬、建设成效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
四、相关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管理职责
市交通运输局成立“质量月”活动领导小组,由夏正兴局长任组长,许青凯、丁满琪、刘永强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组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负责“质量月”活动的具体组织协调。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市属交通各企事业单位,各重点工程建设指挥部根据“质量月”活动总体实施方案制定各自管辖范围的活动实施方案,有序组织开展各项活动,负责指导本地区、本部门“质量月”活动,确保交通系统各相关单位都积极参与此项活动,以保证活动的效果和质量。
(二)加大宣传力度,确保活动质量
各相关单位要重视此项活动的宣传工作,加大宣传力度,采用多种形式开展质量安全知识普及教育工作。通过大力宣传,增强交通运输系统光大干部职工的质量安全意识。
(三)加强监督,确保落实到位
“质量月”活动领导小组将加强对各相关单位活动开展情况的督查,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特此通知。
无锡市交通运输局
2015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