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交通运输局、江阴市港口管理局,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处室:
根据《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5年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锡安办〔2015〕15号)以及上级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一系列指示精神,结合我市交通运输实际,决定于2015年6月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上级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为主线,以“加强安全法治、保障安全生产”为主题,以落实安全责任、传播法治文化、普及安全知识、曝光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为重点,动员全系统各单位通过开展系列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升全行业的安全意识,为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促进全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提供强有力的思想保证和精神动力。
二、活动主题
加强安全法治,保障安全生产。
三、活动时间
2015年6月1日至6月30日。
四、活动内容
(一)积极参加和配合市(县)区安委会组织和安排的活动。6月16日,市局和相关部门参加全市安全生产广场宣传咨询日活动。
(二)围绕活动主题,进行广泛宣传发动。以“平安交通”为主题在车站、港口码头、工地等场所悬挂横幅、张贴安全生产宣传标语和图片以及公交、出租车、地铁和长途客运等车辆上播放专题节目,同时以多方式开展知识竞赛等形式重点宣传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文化和安全知识、技能等。
(三)大力开展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活动。组织观看学习《安全生产典型事故案件解析-生命不能重来》、《2015年“安全月”事故案例警示录》等警示教育片,围绕典型事故案例,深入剖析事故原因,深刻吸取教训,用事故教训推动交通运输企业强化安全主体责任,改进安全监管、完善预防措施,防止同类事故重复发生。开展“常读安全书籍,增长“安全知识”读书活动,发放宣传袋。
(四)不断强化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活动。聘请国内交通运输行业专家教授来锡就新时期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监管面临的形势与任务、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新技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以及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的界定和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监督执法等相关知识对安全监管人员进行讲解授课。开展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知识、技能培训、法律法规普及为重点,全体交通职工参与的安全教育培训活动等。在农民工较为集中的交通工程建设工地,督促指导各施工单位开展好建设施工安全事故警示教育和职业病预防等知识培训。
(五)开展全行业事故隐患大排查活动。严厉打击危险化学品运输、交通建设工程施工、道路和水上交通运输等重点行业和领域内的习惯性违法、违规和违章行为。活动期间,将会同安监、交巡警等部门对“两客一危”和水上交通“打非治违”等领域开展安全生产专项督查检查活动。
(六)积极开展安全应急预案演练活动。以交通工程建设施工、农村公路、道路客货运、城市客运等为重点,开展防坍塌、防坠落、防汛防台、车辆火灾应急逃生和危险品识别等实战演练,在实战演练中检验应急响应能力,及时总结完善相关预案。
(七)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防汛、防台的安全教育,提高汛期安全意识。加强汛期值班和领导带班制,督促各单位备足防汛物资,配备必要的防汛、防台安全设施,加强汛期隐患排查频次,及时采取预防措施,严防因雷电、台风、暴雨等灾害性天气引发的安全生产事故。
五、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单位要按要求,开展各具特色的宣传教育活动。要把“安全生产月”活动作为6月份重点工作加以落实,确保本次活动组织机构、人员、经费等落实到位。
(二)联系实际,着力推进。各单位要紧紧围绕活动主题,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力争做到内容丰富,形式多样,贴近实际,贴近生产,贴近生活,增加活动的创造性、针对性和实效性。要把“安全生产月”活动与加强日常安全管理工作有机结合起来,行业管理部门要按职责分工,在日常工作开展的基础上,找准切入点,突出主题,深入推进行业安全管理,打造安全生产月特色。
(三)畅通信息,及时总结。活动期间,各单位要有专人负责活动信息的联络沟通、掌握活动动态,做好相关资料的收集工作。结束后,各单位要及时对活动成果进行总结,对好的经验和做法要进行宣传和推广。要通过“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意识,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和防范措施的落实,以月促年,为完成全年安全生产目标任务做出贡献。
请各单位将“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和活动总结以电子文本的形式分别于5月20日和6月30日前报市局行业管理处(安全处)。
联系人:张夕锁 联系电话:81822823
传真:81822824 电子邮箱:1095727541@qq.com
无锡市交通运输局
2015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