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阴城区汽渡西移搬迁工程
临时使用长江岸线的意见
江阴市港口管理局:
你局《关于江阴城区汽渡西移搬迁至申港河上游工程项目临时使用长江岸线的请示》(澄港发〔2012〕45号)已收悉。经研究,并商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现回复如下:
一、根据江阴市政府、靖江市政府专题会议纪要(澄政专纪〔2012〕31号、靖政专纪〔2012〕16号)和江阴市政府“一江一河”规划的要求,江阴“现代化滨江花园城市”建设进一步加快,江阴城区汽渡搬迁已迫在眉睫。因此,开展江阴城区汽渡西移搬迁至申港河上游工程是必要的。
二、该工程位于申港河上游,在规划6号码头二期工程和海事搜救基地码头之间。工程拟建设3个轮渡泊位和1个维保泊位,原则同意使用汽渡对应的153米长江岸线。
具体坐标(北京54坐标系):
上游点x=13007.5797,y=34059.3325
下游点x=13153.2200,y=34009.2835
三、江苏暨阳轮渡有限公司作为项目法人不得改变岸线性质和用途,不得自行转让岸线使用权。
四、项目建设单位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套建设必需的安全监督和环境保护等设施,落实好各项安全管理措施。
五、应进一步做好相关规划调整,并按规定程序办理项目审批手续。
无锡市交通运输局
2013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