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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做好2013年春运工作的通知

2013/05/13 1.5w 阅读 370 点赞

市交通运输局关于

做好2013年春运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区交通运输局、各有关单位:

2013年春节运输将于元月26日开始,至3月6日结束,为期40天。据预测,我市春运公路旅客发送量将达到322万人次,与去年基本持平。其特点:一是客流高峰明显。虽然学生流将在春运前释放,但民工流、探亲流叠加,春节前后都将出现明显的客流高峰。节后学生流、民工流、探亲返城客流将形成多流集中叠加局面。二是保畅通任务繁重。春运期间客、货运量剧增,国家继续实施对小汽车实行免收通行费政策,道路交通流量将大幅增长,有可能出现道路拥堵,对运输组织调度提出较大考验。三是保安全压力巨大。驾驶员运输任务繁重,极易导致工作强度过大,出现超载、超速、疲劳驾驶等严重威胁运输安全的行为,同时交通运输部在春运前对长途接驳运输、客运站检查规范、安全告知等一系列文件要求,贯彻落实的时间紧、任务重。四是不确定因素多,春运期间是区域性低温和阶段性强降温的高发期,雨、雪、雾、寒流等不确定因素影响突出,极易诱发道路运输事故,给破冰除雪、应急处置等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改委、交通运输部及省政府、市政府关于春运工作的总体要求,全力满足人民群众的出行需要,保证重点物资运输,现就做好2013年我市春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春运工作关系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影响广泛,是交通运输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开年的重点工作,也是一项重大的民生工程。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以“平安春运”为主题,按照“以客为主、科学组织、协调配合、安全有序”的原则,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协调机制,完善值班值守,强化应急保障,确保人民群众平安出行。

(一)建立健全春运工作机构。市交通运输局决定成立节运工作领导小组,由夏正兴局长为组长,宋良栋、张国祥副局长为副组长,行管处,法规处,宣教处,办公室、各市(县)区交通运输局主要负责人为组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运管处,电话:81009668,传真:81009669,邮编:214031)。全市节运工作由领导小组统一部署,节运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管理和协调工作。各单位也要成立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由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制定严密的春运工作计划和应急预案,掌握日常动态,以防范各种突发事件和异常情况的发生。领导同志要深入春运工作一线,加强对春运运输组织和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监督力度。

(二)严格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春运期间,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全面了解掌握春运期间道路运输情况,及时发现并协调解决突发道路运输事件和重大问题。各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向社会公布咨询投诉电话或投诉短信平台,保障春运信息和联络畅通,及时处理公众咨询投诉。

(三)建立跨部门协调工作机制。要积极协调经信委、公安、安监、气象等部门,建立跨部门协调工作机制,加强信息沟通和资源共享,及时协商解决春运期间道路客运运输组织、车辆通行、应急运输等方面的问题。

二、全力保障安全

各单位要将安全生产作为春运工作的重中之重,全面开展春运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认真贯彻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制度,保障春运安全有序运行。

(一)加强营运车、船与参运人员的安全管理。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督促运输企业在春运前对营运车、船进行全面检查,严禁存在安全隐患车船参与春运,并配足三角木、防滑链等防滑设备。要把一线管理人员、从业人员作为抓春运安全的重点。春运前,企业要组织驾驶人员、维修人员、一线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增强安全意识和能力,特别要针对冬季安全驾驶技能和应急知识开展教育与培训,提高参运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要加强危险货物运输安全排查整治,对企业资质、从业人员、车船工具等方面进行全方位把关。

(二)加强行车安全管理。要严格超长途客运车辆安全监管,对800公里以上的长途客运班线要逐线进行安全适应性评估。评估报告要印发给驾驶员,使驾驶员熟知并签字确认。未进行安全适应性评估的班线,2013年春运前一律停运。要防止疲劳驾驶,客运企业应并根据线路运营里程按规定配备足额数量的驾驶员,当班驾驶员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客车驾驶时间和行驶速度的规定(每名驾驶员24小时内驾驶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白天连续驾驶4小时应当停车休息20分钟,晚10时至凌晨5时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行车限速为白天的80%)。要严格落实国务院国发30号文件关于积极推行凌晨2时至5时停止运行或实行接驳运输的规定,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接驳运输试点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稳妥推进长途客运接驳运输试点工作。对实行接驳运输试点的客运企业及班车,各级交通运输部门和高速公路经营单位要给予大力支持和配合,确保试点工作顺利进行。除空载客车、机场班车凌晨2时至5时可以通行高速公路外,其他未实行接驳运输的营运客车凌晨2时至5时必须停止运行。

(三)加大客运站源头监管力度。客运站要严格执行“三不进站、六不出站”规定,要根据发班班次规模和客流情况,配备相应的检查设施和检查人员,要执行出站检查制度、运营车辆安全例检制度和危险品查堵制度,完善检查流程,确保有序高效,防止“病车”上路或危险品进站,要严格核载定额售票和检票,杜绝超载行为。

(四)加强动态监管。切实加强长途班车、旅游包车、危化品车辆实时监控。客运企业要配备专门人员利用车辆动态监控系统对车辆运营过程进行全天候监控,及时发现、纠正影响驾驶员安全驾驶的行为,并将天气、路况等相关信息及时向驾驶员通报。800公里以上的长途客运班车必须安装具有3G视频传输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每车安装不少于3个摄像头,确保监视到车前方、驾驶员和车内的情况。未安装到位的客车一律不得参加春运。对临时加班及旅游包车,应确保卫星定位装置使用正常、有效。凡是存在监控体系不完善、监控制度不落实的企业,都应当作为存在安全隐患在春运前进行全面整改。要进一步加强与公安交管部门的沟通与协调,促进信息共享,加大安全监管力度。对经公安交警部门认定存在超载、超速、疲劳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的驾驶员,应加强教育,情节严重的,应取消其参与春运运营资格。

(五)进一步加强旅游包车安全管理。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严格旅游包车业务审核,对不具备经营资质条件、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以及经营行为不规范的旅游包车客运企业,要暂停其业务审核并督促整改。相关客运企业要根据包车任务、路况天气、驾驶员身体健康状况等情况合理安排驾驶员。对省际包车任务或行驶里程超过800公里的包车任务,每次出车前应由专人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提示,督促驾驶员熟悉行驶路线的道路状况、天气状况、风险控制点等信息;对途经山区等事故高发线路的包车客运任务,要安排适当的车型和有驾驶经验的驾驶员。

(六)进一步推进道路客运安全告知制度。各客运企业要以《道路客运驾驶员安全告知培训示范片》为范本,加强驾驶员培训,使驾驶员在发车前实施标准、规范的安全喊话以及向旅客播放《安全告知》视频。并且,要畅通短信、电话投诉渠道,方便公众查询监督。

(七)加强公路、航道通行安全隐患排查。要加强对公路、桥梁等公路设施的检查和维护,保持公路、桥梁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要加强对航道、航标和船闸等设施的检查和维护,消除不安全隐患,确保畅通。要突出抓好重点水域、重点船舶的安全监管工作,尤其要加大乡镇渡船、游船和危化品船舶的监管力度。对湖区无证摩托艇、乡镇农用自备船非法载客行为,要进一步落实乡镇政府和有关企业的安全主体责任,依法严肃查处,确保春运期间不发生群死群伤、船舶污染等重大责任事故。

(八)加强水上运输安全管理。海事管理部门加大对渡口渡船的安全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四客一危”船舶安全监督,严厉打击船舶超载和非法载客等违法行为,全面排查和整改安全隐患。

三、科学调配运力

今年全市将安排正班运力1061辆、43902个座位,加班运力477辆、21270个座位,储备应急运力77辆、3889个座位;无锡市区投入公交车3114辆、出租车4040辆。从今年我市春运运力总体安排情况来看,基本能满足春节运输的需要。但由于春运不可预见性、突发性因素较多,各单位必须从思想上、组织上、运力上作好充分准备,进一步增强预控能力、协调能力和快速反应能力。

(一)加强运输过程实时监控调度。春运期间各运输企业要根据客流变化情况,适时调整班次密度,及时增开加班车,避免出现旅客滞留情况。要科学分析春节期间7座及以下小型客车免收通行费给道路客运安全和运输组织带来的影响,有针对性地制定各项应对措施。在运力紧张的情况下,运输管理机构要及时组织调集符合资质条件的社会运力投入春运。对拟投入春运的社会运力,要事先进行严格的安全检查,并按规定发放临时加班纸质标志牌,对发车时间、地点及时公告。

(二)做好城市公交组织。通过加大交通枢纽地区相关线路的运力投放、延长运营时间等措施,重点保障中央车站、新汽车客运站、城际铁路站、无锡东站、机场、水路客运码头等旅客集散地及旅游景区、景点和大型活动场所的公交运力,并利用智能化公交系统确保组织调度的科学性和高效性,方便旅客出行。

(三)做好出租车运力调度工作。充分利用出租车调度监控平台,加强对出租车营运情况特别是火车站、汽车站等旅客集散地出租车运力调配,增加重点时段、重点区域出租车运力的供给,方便市民出行。

(四)严格控制进出广东省的运营客车。春运期间,进出广东的省际客运管理工作继续执行《进出广东春运证》制度。我市进出广东地区客运班线全部属于超长途运输,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认真、严格落实800公里以上超长途道路客运班线及运输车辆资质条件相关规定要求,严格企业资质管理,明确安全监管责任:一是进出广东的省际客运加班和包车,必须使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运管局按照交通运输部统一式样印制的《进出广东春运证》:二是承担进出广东省际加班或包车任务的企业应当同时具备省际包车客运资格和省际班车客运资格,且车辆数符合从事一类班线客运条件,并严格遵守国家、省对800公里以上超长途运输管理的相关规定;车辆应安装带3G视频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并确保实时监控到位;三是承担包车运输的企业必须凭“包车合同”和详实明确的车辆运行方案向车籍地市级运管机构申领《进出广东春运证》;四是“包车合同”必须由运输企业与用车方签订,严禁承包车主私自承揽包车业务;五是在“江苏运政在线”2012年度有违章记录的车辆不得承担进出广东省际加班、包车客运任务;六是进出广东省际包车的安全管理,包括车辆的维护、安全检查、驾驶员管理、发车前例检等工作,全部由车属企业负责。车籍地交通主管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督促本地的运输企业加强对客运包车的安全管理;七是企业申领进出《广东春运证》时,车籍地运管部门必须严格按照以上条件审查相关资料,严格把关,申请材料留存备查。

四、强化应急保障

春运期间,恶劣天气、客流骤增等多种不确定因素多发,道路水路客运应急运输工作任务艰巨。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认真总结借鉴往年应急运输工作经验,完备应急预案,落实各项应对措施,全面提升应急运输保障能力。

(一)制订并落实好应急预案。为有效应对春运突发事件及特殊情况,降低事件造成的危害和影响,确保春运顺利完成,各单位要根据本部门的特点,制订春运应急预案。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要根据事件发生的原因、规模和影响程度,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做到反应快速、应对准确、处置果断,合理、有效地控制事态发展,并尽快恢复交通秩序。对应急所需的各类物品,有关部门和企业要提前准备。

(二)加强客运站交通保障。无锡汽车站要进一步优化购票、候车客流组织引导,建立完善高峰期应急预案;要积极沟通公安、城管等部门,配合做好车站周边道路交通保障,努力确保高峰期外围道路通行顺畅。

(三)做好春节重点物资运输保障工作。保障电煤、成品油及生产生活物资运输,重点做好煤炭等重点物资运输保障工作。道路运输、港航管理部门和企业要优化车船运力配置,加快车船周转,优先保障煤炭等重点物资运输。

五、保障公路、水路畅通

各级公路管理机构要加强公路、桥梁等基础设施的巡查和养护,原则上春运高峰期间不得安排公路大中修施工;要加强除雪、除冰设备、物资储备,按规定启动应急预案,有效应对恶劣天气影响;要加强公路收费站管理,开通足够的收费道口,提高车辆通行效率,避免出现因公路收费导致车辆排长队和交通拥堵现象。确保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网络畅通。继续严格落实对整车合法装载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免收通行费的政策。航道部门要加强检查和维护航道、航标、船闸等设施,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水路畅通。

六、提高服务质量

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结合文明行业创建和行风评议,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运输企业要落实各项客运服务标准,为广大旅客出行提供优质服务、优美环境和优良秩序,全面推进客运服务过程程序化、服务管理规范化和服务质量标准化;客运站要在客流高峰期增派服务人员,增开售票窗口,延长售票时间,主动送票上门,特别要用好联网售票平台,为旅客购票提供便利条件。要做好农民工和学生等客流的运输组织工作,继续组织开展农民工平安返乡(岗)安全优质服务竞赛活动。恶劣天气条件下,客运站要为旅客全天候开放候车室,提供必要的防寒物资、食品、应急药品,确保旅客不受冻、不挨饿。同时,运输企业要树立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增强管理的人性化,关爱职工的生活。春节期间,要组织人员慰问坚守生产一线的员工和驾乘人员,切实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创造温馨和谐的工作环境,激发员工和驾乘人员的工作热情,增强主动做好安全和服务工作的自觉性,增强企业凝聚力。

七、加强市场监督

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高度重视春运期间运输市场秩序,严格执法,全面加强市场监管工作。

(一)稳定运输价格。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坚决贯彻执行《汽车运价规则》和《道路运输价格管理规定》,并积极配合物价部门,督促企业严格执行票价政策,提前公告客运班线票价,严厉查处违反价格规定的行为,维护广大旅客合法权益。

(二)加强联合执法,加大监管力度。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主动与公安、城管部门合作,展开联合执法,组织专门力量对交通沿线和车站、码头、机场等周边地区进行检查,严厉打击非法营运、甩客倒客等违法违规行为;要会同公安、工商、物价等部门依法打击无证经营、哄抬运价、私设票点、强行拉客、倒卖车票、欺行霸市等非法活动。同时,要注意提高执法工作的质量和效率,规范执法行为,秉公执法,文明执法,注重调查取证,展示良好队伍形象。

(三)及时处理旅客投诉。畅通春运投诉热线,全天候受理旅客咨询、投诉并及时处理。

八、做好统计宣传

各单位要切实加强春运期间的宣传工作,充分调动各种宣传舆论工具,广泛宣传各类出行信息、交通安全、优质服务等情况,报道春运中涌现出的模范人物和先进事迹(市春运办邮箱:wxygc@163.com);要在车站、码头、旅游景点张贴标语和旅客须知及安全警句,营造全社会重视安全生产、监督安全生产、人人遵守规章制度的良好氛围。要指定专人统计春运流量工作,并督促、检查落实情况,确保数据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和时效性,按规定每天及时上报市春运办(市春运办统计电话:81009595)。

无锡市交通运输局

2013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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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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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