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现将省人社厅《关于开展2017年企业薪酬调查和最低工资政策实施效果评估专项调查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办函﹝2017﹞52号)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为全面完成省人社厅部署的目标任务,现就我市做好两项调查工作中有关事项提出如下要求:
一、加强工作协同。根据省厅要求,市成立了由劳动关系处、监察支队和信息中心组成的调查工作小组,统筹协调两项调查工作。各地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抽调精干人员,加强工作联动,及时开展调查工作。
二、明确目标任务。根据省厅工作安排,我市2017年要完成企业薪酬调查和最低工资政策实施效果评估专项调查各400家。根据有关要求,今年确定各地具体调查家数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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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阴市 |
宜兴市 |
锡山区 |
惠山区 |
滨湖区 |
梁溪区 |
新吴区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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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
44 |
48 |
38 |
50 |
75 |
65 |
400 |
各地要在去年调查企业的基础上,及时对接企业,掌握企业动态,对不符合要求的,要按规定及时替换,并于5月19日前确定样本企业。
三、抓好专题培训。今年人社部启动了2017年新版调查软件,省最低工资调查参数也作了一定的变动,因此,各地要抓紧时间,确保5月底前组织一次调查企业专题培训,切实使调查企业熟练运用新软件,掌握指标新口径,清楚数据上报流程,确保调查数据的质量。
四、按时保质上报。各地要加强对调查的督导,对调查企业上报的两项数据,要加强审核和复核力度,切实增强数据的逻辑性和合理性。并将整理的薪酬调查数据于6月9日前报市局以便汇总审核上报。
联系人:曹惠南电话:81822459
附件:并于开展2017年企业薪酬调查和最低工资政策实施效果评估专项调查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办函﹝2017﹞52号)
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