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度省级节能减排(建筑节能)专项引导资金项目的通知
各市(县)、区住建(建设)局、绿色建筑示范区及有关单位:
为充分贯彻落实《江苏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进一步提高我市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工作水平,发挥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典型案例的示范引领作用,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度省级节能减排(建筑节能)专项引导资金项目的通知》(苏建科[2016]55号)的文件精神,请积极组织各辖区内符合要求的项目申报2016年度省级节能减排(建筑节能)专项引导资金,相关申报材料请于3月4日前报我局建筑节能与科研设计处(市民中心8号楼739室)。
联系人:王烨,81822721传真:81822750
邮箱:56469778@qq.com
附件:《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度省级节能减排(建筑节能)专项引导资金项目的通知》(苏建科[2016]55号)
无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6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