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
重点工作重点工作

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度省级节能减排(建筑节能)专项引导资金项目的通知

2016/02/18 1.6w 阅读 52 点赞

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度省级节能减排(建筑节能)专项引导资金项目的通知

各市(县)、区住建(建设)局、绿色建筑示范区及有关单位:

为充分贯彻落实《江苏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进一步提高我市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工作水平,发挥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典型案例的示范引领作用,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度省级节能减排(建筑节能)专项引导资金项目的通知》(苏建科[2016]55号)的文件精神,请积极组织各辖区内符合要求的项目申报2016年度省级节能减排(建筑节能)专项引导资金,相关申报材料请于3月4日前报我局建筑节能与科研设计处(市民中心8号楼739室)。

联系人:王烨,81822721传真:81822750

邮箱:56469778@qq.com

附件:《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度省级节能减排(建筑节能)专项引导资金项目的通知》(苏建科[2016]55号)

无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6年2月16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