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民政局文件
锡民地函〔2019〕93号
市民政局关于命名和喜瑞园的复函
无锡嘉合置业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和喜瑞园命名的申请》收悉。根据国务院、省、市《地名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经报市人民政府(锡政字〔2019〕1152号)批准,现函复如下:
同意你单位申报位于无锡经济开发区太湖街道的居民区命名为“和喜瑞园”(Hexi Ruiyuan)。因范围较大,分区命名为:
一、和喜瑞园A区:东至和悦道(规划名称),南至和风路,西至信成道,北至和瑞路(规划名称)。
二、和喜瑞园B区:东至和悦道(规划名称),南至和瑞路(规划名称),西至信成道,北至雪丰路。
三、和喜瑞园C区:东至观顺道,南至和瑞路(规划名称),西至和悦道(规划名称),北至雪丰路。
四、和喜瑞园D区:东至观顺道,南至和风路,西至和悦道(规划名称),北至和瑞路(规划名称)。
在上述范围内的老地名同时注销。
你们要规范使用标准地名,并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按照《地名 标志》(GB17733-2008)国家标准设置地名标志牌。
此函。
无锡市民政局
2019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