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民政局文件
锡民地函〔2019〕91号
市民政局关于命名陆庄桥的复函
新吴区新安街道办事处:
你单位《关于陆庄桥命名的申请》收悉。根据国务院、省、市《地名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经报市人民政府(锡政字〔2019〕1152号)批准,现函复如下:
同意你单位申报的桥梁命名为“陆庄桥”(Luzhuang Qiao),该桥位于清源路南面,坐落在思贤路上,跨大溪港,长41.78米,宽17米,最大跨径32.5米。
请及时按照《地名 标志》(GB17733-2008)国家标准设置地名标志牌。
此函。
无锡市民政局
2019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