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
政策公告公示

市民政局关于命名陆庄桥的复函

2019/11/25 9.7k 阅读 358 点赞

无锡市民政局文件

锡民地函〔2019〕9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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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政局关于命名陆庄桥的复函

  新吴区新安街道办事处:

  你单位《关于陆庄桥命名的申请》收悉。根据国务院、省、市《地名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经报市人民政府(锡政字〔2019〕1152号)批准,现函复如下:

  同意你单位申报的桥梁命名为“陆庄桥”(Luzhuang Qiao),该桥位于清源路南面,坐落在思贤路上,跨大溪港,长41.78米,宽17米,最大跨径32.5米。

  请及时按照《地名 标志》(GB17733-2008)国家标准设置地名标志牌。

  此函。

无锡市民政局 

2019年11月26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公告公示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