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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转发市政府部门清理取消证明材料目录的通知

2018/10/18 8.6k 阅读 267 点赞

市属各执法单位、机关有关处室:

  日前,市政府办公室以锡政办发〔2018〕122号公布了市政府部门清理取消证明材料目录,现将其中涉及我局的目录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部门对列入《目录》的证明材料,不得再要求企业群众提供,严禁以其他名义、其他方式变相增加相对人负担;要加快调整公布办事指南,认真做好宣传解读工作,为企业群众办事提供及时有效的指引;要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加大政务信息共享力度,不断巩固和提升工作成效。同时,要大力推进“不见面审批(服务)”改革,积极推行“网上申报”“网上办理”,推动更多审批服务事项通过互联网、移动端办理,最大限度利企便民。

   无锡市交通运输局

   2018年10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无锡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2018年10月19 日印发

  锡交法发18附件市交通运输局清理取消证明材料目录.pdf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