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属各执法单位、机关有关处室:
日前,市政府办公室以锡政办发〔2018〕122号公布了市政府部门清理取消证明材料目录,现将其中涉及我局的目录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部门对列入《目录》的证明材料,不得再要求企业群众提供,严禁以其他名义、其他方式变相增加相对人负担;要加快调整公布办事指南,认真做好宣传解读工作,为企业群众办事提供及时有效的指引;要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加大政务信息共享力度,不断巩固和提升工作成效。同时,要大力推进“不见面审批(服务)”改革,积极推行“网上申报”“网上办理”,推动更多审批服务事项通过互联网、移动端办理,最大限度利企便民。
无锡市交通运输局
2018年10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无锡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2018年10月19 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