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
法规文件法规文件及解读

关于做好公路运输执法活动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2013/05/13 8.1k 阅读 542 点赞

关于做好公路运输执法活动

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区交通运输局,市公路处、运管处、新区分局,局机关相关处室:

为进一步规范公路路政、道路运政执法行为,强化对公路运输执法活动的监督检查,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印发了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对公路运输执法活动监督检查的通知》(厅函政法〔2013〕16号),省厅以苏交法〔2013〕5号文转发了部文件,并提出了具体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市公路运输执法活动监督检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

此次监督检查工作主要针对公路运输行政执法领域中路政和运政执法行为,重点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一)思想作风建设情况。要按照党的十八大关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检查在执法队伍中开展行业核心价值体系和执法职业道德教育活动的开展情况,纠正基层公路运输执法队伍中存在的执法动机不良问题。要通过监督检查,进一步明确“为何执法、为谁执法”、“如何严格执法、如何文明执法”的问题,使广大公路运输行政执法人员进一步深刻认识到当前思想作风建设的核心是纠正趋利思想、个人主义、本位主义,认识到建设纯洁清正执法队伍的基础工作是杜绝以权谋私和趋利执法行为。

要加强对公路运输执法队伍的队容风纪情况的监督检查,彻底整顿在公路运输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工作作风和“冷、横、硬”的工作态度,大力推行人性化执法,坚决杜绝粗暴执法。

(二)执法队伍管理情况。要按照《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证件管理规定》的要求对执法队伍建设情况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坚决杜绝不具备执法资格的人员参与执法活动的现象。要检查执法人员资格管理情况,凡不符合国民教育大专学历要求、未参加培训或资格考试不合格人员,以及没有正式编制内的人员一律不得申办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证件。新上岗和转岗的执法人员,必须经岗前培训合格,持有效行政执法方能上岗执法。要检查聘用人员管理情况,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务院的有关规定,彻底清理执法队伍中的临时工、合同工。对因工作需要使用的临时工、合同工等协查人员要严格控制管理,协查人员只能从事整理档案、维持秩序等辅助性工作,不得从事行政许可、调查取证、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执法行为。要深入检查执法证件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对年度考核不合格的执法人员,要暂扣执法证;对被投诉举报较多、执法态度粗暴的,要暂停执法,待岗学习;对明显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暂扣或吊销执法证,情节严重的要清退出执法队伍,依法处理,并视情况追究主管领导的行政责任。

(三)执法工作开展情况。要对公路运输执法机构行政执法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以下五类执法行为:

一是检查上路执法行为。检查是否制定了上路执法的具体工作制度,是否落实了重点开展源头检查、源头治理的要求。对在检查中发现的违反规定擅自上路拦截车辆进行检查、罚款、收费的要严肃处理,对直接负责人要调离行政执法岗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对负有领导责任的单位领导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二是检查罚款行为。检查“罚缴分离”相关规定的执行情况,是否存在下达或变相下达罚款指标、创收任务现象;检查“收支两条线”制度落实情况,是否存在将罚没款冲抵办公经费的现象;检查处罚单据使用情况,是否存在处罚不使用正规的票据和法律文书、罚款不开票或开白条的行为。

三是检查自由裁量行为。检查《关于规范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若干意见》(交政法发〔2010〕251号)等有关规定的落实情况。检查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是否制定了规范本地区、本系统交通运输行政自由裁量权的具体标准,是否贯彻落实了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政策,是否存在重处罚轻教育、只处罚不教育的现象。检查《交通行政执法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审查制度》的执行情况,重点检查行政执法部门作出5000元以上的大额罚款、吊销证照、责令停产停业等重大行政处罚决定的备案执行情况。

四是检查调查取证行为。重点检查在行政检查过程中是否存在违法调查取证的现象,行政处罚中适用一般程序的案件是否采用了复式证据,能否形成证据链。检查在调查取证中是否有先确认行为违法再收集证据加以证明,或采用诱导行为人违法的方法等非法取证现象。

五是检查行政许可行为。检查行政许可项目取消、下放和调整的落实情况,是否存在变相实施许可或擅自增设许可条件情况;检查行政许可行为的具体实施情况,实施许可的单位能否严格执行许可法规定的程序和期限,能否做到尽量简化程序和压缩审批时间,最大限度方便管理相对人。

二、工作步骤

结合我市实际,全市公路运输行政执法活动监督检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整改(2013年4月-5月)

各地区、各单位要按照部、厅监督检查要求,认真、全面做好自查、整改工作。要按照上级文件要求,认真做好迎接市级、省级、部级专项检查的相关准备工作。在此过程中,要结合省厅“五项执法行动”,切实开展执法核心价值体系和执法职业道德教育活动,要在加强法制教育、业务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的基础上着力提高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

(二)重点督导(2013 年5月-9月)

5月-7月,各市(县)区局、新区分局组织对所属执法机构开展督导检查,市公路处、运管处组织开展本条线的督导检查。检查方式包括:

(1)召开座谈会。听取被检查单位公路运输执法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了解好的做法和经验,查找分析突出问题,与被检查单位共同探讨整改方法和措施。

(2)查阅资料。查看有关台账资料和执法案卷,每个单位抽查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案卷各5本进行评查。

(3)查看执法现场。掌握执法人员依法办事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熟悉程度,检查执法人员是否严格执行《交通行政执法风纪》、《无锡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十二项禁令”》等制度规范。

(三)检查总结(2013年8月-9月)

8-9月份,市局将组织开展全市公路运输行政执法活动督导检查,省厅公路局等条线部门也将开展条线的相应督导检查。各地区、各单位要对前两个阶段工作中的基本做法、发现的问题、整改的成效进行系统总结;对执法中存在的普遍性问题和规律性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并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各地区、各单位要在8月31日前将本地区、本条线自查整改和督导检查情况书面报送市局政策法规处,同时报送《公路运输行政执法工作监督检查情况表》、《公路运输行政执法工作整改情况表》书面及电子稿。10 月底前,省厅将结合年度执法评议工作,视情况组织相应的重点督导活动,各地区、各单位要认真做好有关的迎检准备工作。

三、工作要求

此次公路运输执法活动监督检查是交通运输部立足于建设依法行政、廉洁高效的法治政府部门,营造公平、公开、公正市场环境的重要举措,旨在进一步规范公路运输执法行为,防范和整治一些地区公路运输执法领域还存在的乱收费、滥罚款、以权谋私等突出问题,不断改善和提升交通运输行业形象。全市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监督检查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监督检查责任制,确保责任到人、工作到位。要按照近年来交通运输部门发布的一系列制度规范和禁令纪律,严格抓好执法人员教育管理,强化执法风纪,提高队伍素质。要针对执法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创新思路、研究对策、着眼长效,积极破解体制机制障碍,健全完善执法模式,推动全市公路运输执法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升。

附件:

1、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对公路运输执法活动监督检查的通知

2、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转发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加强对公路运输执法活动监督检查的通知

                无锡市交通运输局

                                                    2013年4月23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