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明确我市港口管理职责的通知
各市(县)区交通运输局,江阴市港口管理局,新区分局,市港口管理站:
职责细分管理是港口管理体制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优化管理资源配置、规范管理行为、提高管理效率、强化管理考核具有重要的意义。近几年,随着《江苏省港口条例》的颁布实施,无锡港口管理工作正逐步向规范化、制度化发展。各市(县)区港口管理部门和市港口管理站相继成立,乡镇港口管理部门也基本确定,港口管理体制基本完善。因此,细分各级港口管理职责、规范各级港口管理行为已迫在眉睫。为进一步理顺我市港口管理层级关系,明确各港口管理层级职责,规范管理行为,提高管理效率,依据《港口法》、《江苏省港口条例》及锡编办〔2012〕103号文等法律法规,现对我市各级港口管理部门的管理职责细分明确如下,请各级港口管理部门按照通知要求认真抓好落实。
一、管理职责细分
1、规划管理
总体规划: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无锡港口总体规划的编制和修订工作,主要为《无锡(江阴)港总体规划》和《无锡内河港总体规划》的编制和修订工作。
市港口管理站:负责无锡港口总体规划的规范实施和监督管理。
市(县)区港口管理部门:负责无锡港口总体规划在辖区内的规范实施和监督管理,负责辖区区域港口总体规划的编制和修订工作。
乡镇港口管理部门:负责辖区内市和市(县)、区两级港口总体规划的规范实施和监督管理。
港口岸线: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内河港口五级航道建设项目的岸线使用审批工作,沿江港口岸线使用和内河港口四级航道及以上建设项目岸线使用的转报工作;负责全市沿江和内河港口临时使用岸线的审批工作。
市港口管理站:负责南长、北塘、崇安三区(以下简称城区三区)五级航道以下港口建设项目岸线使用审批工作,五级航道以上港口建设项目岸线使用的转报工作。
市(县)区港口管理部门:负责辖区内河港口五级航道以下港口建设项目岸线使用审批,沿江港口岸线使用和内河五级航道及以上港口建设项目岸线使用的转报工作。
2、建设管理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内河港口五级航道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审批工作,沿江港口建设项目和内河港口四级航道及以上港口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转报工作;负责沿江港口建设项目和内河港口五级航道及以上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的审批工作;负责内河港口五级航道建设项目的开工备案工作;负责沿江港口建设项目和内河港口四级航道及以上建设项目的初步竣工验收;负责内河港口五级航道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沿江港口建设项目和内河港口四级航道及以上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的转报工作;负责全市港口建设市场中的招标投标制度、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制度的行政管理。
市港口管理站:负责城区三区五级航道以下港口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审批工作,四级航道及以上港口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转报工作;负责城区三区五级航道及以下港口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的审批工作,四级航道及以上港口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的转报工作;负责城区三区五级航道以下港口建设项目的开工备案;负责城区三区港口建设项目试运行备案;负责城区三区五级航道及以下港口建设项目的初步竣工验收;负责城区三区港口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的转报工作;负责全市港口公用基础设施的建设、维护和管理;负责全市除招标投标制度、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制度外的港口建设市场管理。
市(县)区港口管理部门:负责辖区内河港口五级航道以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审批,沿江港口建设项目和内河港口五级航道及以上建设项目的转报工作;负责辖区内河港口五级航道及以下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的审批,沿江港口建设项目和内河港口四级航道及以上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的转报工作;负责辖区内河港口五级航道以下建设项目的开工备案;负责辖区港口建设项目试运行备案;负责辖区内河港口五级航道及以下港口建设项目的初步竣工验收,沿江港口建设项目和内河港口四级航道及以上建设项目初步竣工验收的转报工作;负责辖区五级航道以下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负责沿江港口和内河港口五级航道及以上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的转报工作;负责辖区港口公用基础设施的建设、维护和管理;负责辖区港口建设市场现场的管理。
乡镇港口管理部门:负责辖区内港口公用基础设施的维护和管理,负责辖区内港口建设的监督检查。
3、经营管理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全市港口经营管理的指导和督查,对全市港口经营许可工作的规范和指导。
市港口管理站:负责对各市(县)、区港口经营管理和经营许可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制定港口经营管理和经营许可相关台账;负责城区三区港口经营管理和经营许可发放工作。
市(县)区港口管理部门:负责辖区港口经营管理工作,维护港口经营市场秩序;负责辖区港口经营许可发放工作;负责建立辖区港口经营管理和经营许可相关台账。
乡镇港口管理部门:负责辖区港口经营的监督和管理,维护港口经营市场秩序,建立港口经营管理和经营许可等相关台账。
4、安全管理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全市港口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导和督查。
市港口管理站:负责对各市(县)、区港口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建立港口安全管理相关台账;负责除国家级、省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审批外的其它港口危险货物建设项目安全审查工作;负责在全市范围内对从事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经营或者有储存设施的港口危险货物企业核发《港口危险货物作业附证》;负责城区三区港口安全管理工作和《港口危险货物作业附证》核发工作。
市(县)区港口管理部门:负责辖区港口安全管理工作,建立港口安全管理相关台账;负责对辖区内从事其他危险化学品经营的港口危险货物企业核发《港口危险货物作业附证》。
乡镇港口管理部门:负责辖区内的港口安全管理,建立港口安全管理相关台账。
5、规费征收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对全市港口规费征收和使用的指导和督查。
市港口管理站:负责全市港口规费征收管理;并承担崇安区、南长区、北塘区港口规费直接征收工作。
市(县)区港口管理部门:负责辖区港口规费的征收和使用管理。
乡镇港口管理部门:负责辖区港口规费的征收。
6、统计管理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对全市港口统计工作进行指导和督查。
市港口管理站:负责全市港口统计数据的汇总和报送;负责城区三区港口统计数据的采集、汇总和报送。
市(县)区港口管理部门:负责辖区港口统计数据的汇总,按时报送港口统计报表。
乡镇港口管理部门:负责辖区内港口统计数据的采集、汇总和报送。
7、信息宣传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对全市港口信息宣传工作进行指导和督查。
市港口管理站:负责全市港口宣传信息的收集和报送;负责城区三区港口信息的编制和报送。
市(县)区港口管理部门:负责辖区港口信息的编制和报送。
8、行政执法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对全市港口行政执法工作进行指导和督查。
市港口管理站:负责对全市港口行政执法工作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城区三区港口行政执法工作。
市(县)区港口管理部门:负责辖区内港口行政执法工作,对发现的违法行为进行执法处理后再行上报备案。
乡镇港口管理部门:负责辖区内港口现场执法工作。
二、相关要求
1、加强学习,提高认识
职责细分是我市港口管理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港口职责层级细分工作,强化对港口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进一步明确自身在港口管理中的职能和责任,指导下属单位按职责开展港口管理工作,努力解决当前港口管理中存在的职责不明确、交叉管理等问题。
2、完善组织,强化领导
职责细分是进一步规范我市港口管理工作的基础。各单位要进一步强化对管理职责层级细分工作的领导,以辖区港口管理职责的要求为基础,进一步完善港口管理组织,充实港口管理人员,为全面落实各级港口管理职责和规范各级港口管理行为奠定基础。
3、建立制度,规范管理
在港口管理职责细分的基础上,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港口管理制度建设工作,依据辖区港口管理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港口管理制度,制定科学的港口管理目标,进一步规范辖区港口管理行为,完善港口管理台账。
4、加强管理,形成常态
在港口管理制度建设的基础上,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港口行业管理,以制定的港口管理目标为方向,以规范港口管理行为为要求,横向协调海事、航道等管理部门,纵向协调层级管理部门,进一步加大港口行业管理力度,努力建设港口常态化管理机制。
5、设立奖惩,严格考核
职责细分是港口考核制度的依据。各单位要结合辖区管理的要求,以港口层级管理职责为依据,制定合理的港口管理考核指标体系,建立科学的港口管理考核奖惩制度,加强对下级港口管理部门职责履行情况的考核,合理做好港口管理奖惩工作,推进我市港口管理工作规范化、科学化。
无锡市交通运输局
2013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