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新312国道(无锡段)两侧规划建设管理的通知
锡政办发〔2005〕90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有关部门:
新312国道(无锡段)投入使用以来,两侧各类违法建设不断出现,严重影响了城市景观和城市规划建设。为切实加强新312国道(无锡段)两侧规划建设管理,确保新312国道(无锡段)市重点绿化工程顺利实施,把新312国道(无锡段)建成“全线最美、国内一流”的景观道路,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312国道(无锡段)两侧各30米范围内不得新建各类建筑物、构筑物。需要在新312国道(无锡段)两侧设置交通标志以外的其他标志或户外广告的,应当经规划、工商、城管等部门审核同意。新312国道(无锡段)两侧各30米范围以外新建建设项目,规划部门要严格控制,对同意建设的项目,要从营造和谐宜人的城市景观的角度,对其功能定位、交通组织、建筑体量、造型、色彩等事项严格把关。
二、新312国道(无锡段)两侧各30米范围内已经建成的项目,不得新批除美化工程以外的改扩建项目。对新312国道(无锡段)两侧已出现的27处违法建设(其中城区范围10处,惠山区段9处,锡山区段7处,新区段1处,总建筑面积35000多平方米)、已到期的临时建筑,以及违法设立的广告标杆,由市规划、交通、建设、城管、国土、监察、工商、农林、园林、房管、供电、供水等相关职能部门会同所在区人民政府,依法限期予以拆除。要坚决杜绝今后出现新的违法建设,对新出现的违法建设,不但要依法限期拆除,而且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新312国道(无锡段)两侧原则上不再增设平交道口。沿线园区及企业上下新312国道(无锡段),可通过设置辅道解决。确实需要增设平交道口的,须经市公安、交通、规划等部门批准。
四、市农林局、市园林局要密切配合新312国道(无锡段)沿线五区(北塘区、锡山区、惠山区、滨湖区、新区)加快实施道路两侧绿化工程。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全线最美、国内一流”的要求,高度重视新312国道(无锡段)的规划建设,落实责任,强化管理,从早抓起,切实把新312国道(无锡段)两侧管理好、控制好;要按照市园林部门对新312国道(无锡段)两侧绿化的统一设计,科学论证,突出重点,分段实施,合力推进,确保新312国道(无锡段)两侧绿化规划高起点、设计高标准、施工高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