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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度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师考评工作的通知

2017/03/31 1.4w 阅读 62 点赞

各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有关单位人事(干部)处,驻锡部、省属事业单位:

  为加强机关事业单位工勤高技能人才培养,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7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师考评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7〕47号)精神,并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师考评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评对象及考评范围

  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2017年11月底仍在职在岗人员,可按条件申报相应岗位工种的技师资格考评。2017年技师考评工种见附件1。

  对工作岗位已经变动或即将调整岗位的高级工,经本人申请、单位同意,参加同等级转换工种培训考核取得证书后,可申报相应工种技师资格的考评。

  二、基本申报条件

  (一)近五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二)2013年底前取得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高级工证书。

  (三)按规定完成相应继续教育培训,且考核合格。

  (四)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中等以上专业技术学校、普通高等学校本工种(专业)毕业证书,或取得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成人高等教育专业证书。

  三、关于破格申报

  每个放宽条件在整个岗位技术等级晋升期间只能使用一次。

  (一)对符合基本申报条件第(一)、第(三)条并具有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高级工证书人员,如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直接申报技师资格的考核评审:

  1、在技术创新、技术发明中取得成果,并获得省、市级以上证书;

  2、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或参与的省、部级技能竞赛中获得前3名、市级技能竞赛获得第1名;

  3、获得市级以上劳动模范称号并保持荣誉。

  (二)对符合基本申报条件第(一)、第(三)、第(四)条并具有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高级工证书人员,如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放宽本等级工作年限2年:

  1、连续2年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

  2、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或参与的省部级技能竞赛中取得前10名或市级技能竞赛中取得前6名。

  3、在本工种岗位上刻苦自学,取得本工种(专业)专科以上学历。

  4、公派至国外使馆工作,且回国后仍在本单位从事本工种工作。

  四、技师考评办法及程序

  (一)符合技师考评申报条件的人员,由个人向单位提出申请,并填写《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师资格评审表》(见附件2)一式二份,同时提交相关材料(材料明细见附件3)。

  (二)2014年起,高新技术培训作为申报技师、高级技师考评的必备条件。我局委托无锡交通技师学院新视野培训中心于今年4月下旬举办“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高新技术培训班”, 培训报名地址:梁清路小张巷50号,电话:85869386。具体要求另行通知。申报技师考评人员可自愿参加,报名考试费用由个人自理。已参加过高新技术培训并考试合格的人员,需在资格审核时提交单位验证。

  (三)各单位负责对申报人员材料初审,重点审核:申报人员的学历证书、机关事业单位工人高级工岗位证书、继续教育证书、近五年年度考核表以及符合放宽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所有证明材料复印件须由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注明原件已核,承办人须署名审核、单位盖章后方为有效。各单位应按照岗位规范要求对其政治思想表现和生产工作业绩进行综合考核,择优推荐至单位主管部门。经主管部门审核签署意见后,填写《2017年度无锡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师考评报名汇总表》(附件4),将纸质报名汇总表报送市人社局工考办,技师考评报名汇总表及技师资格评审表电子文档统一发送至邮箱:wxrbjzjc@163.com。各市(县)区工考办及驻锡部、省属事业单位汇总上述审核报名信息后报送市人社局工考办。报名截止时间:2016年4月20日,逾期不再受理。

  (四)符合技师申报条件者,经市人社局工考办资格审核后确定后需参加6月3日全省统一组织的选拔考试。有关选拔考试事项另行通知,由省厅工考办统一命题,市工考部门组织实施。我市将根据选拔考试结果和省下达的推荐名额择优确定参加技师培训人选并公示。各单位可根据我市技师选拔考试通过的公示人员名单,于6月15日前对通过人员的申报材料进行调整补充后,按统一要求装订(见附件5)报送市人社局工考办。

  (五)对个别业务技术精湛、工作实绩突出、3年内达到退休年龄的,我市将采取选拔成绩与个人业绩相结合、综合考核与择优推荐相结合的办法确定其参加技师培训考核的资格。对技术含量高的特殊行业,或确因人数较少不能形成竞争选拔的特殊工种,经市工考部门审核后,直接推荐参加技师培训。推荐参加省技师培训人选根据省下达的推荐比例确定,不超过上一年度计划数。

  (六)技师考评工作时间安排:2017年技师选拔考试时间为6月3日。从发文之日起至4月20日为报名、单位初审推荐、主管部门审核阶段;4月中旬至5月中旬为确定人数工种、下发选拔考试事项通知、申报人员自习阶段;6月初为选拔考试阶段;6月中旬为确定培训人选、申报人员材料调整补充阶段;7月为市人社局工考办汇总上报阶段;8-10月技师培训考核阶段;11-12月为评审、发证阶段。

  五、技师培训考核要求

  (一)选拔通过人员必须参加省人社厅统一组织的技术业务水平培训考核。技术业务水平分技术业务理论和实际操作两部分:技术业务理论重点考核申报人员应用基本技能和掌握专门技能及传授技艺等方面的知识水平;实际操作重点考核申报人员解决本工种岗位上关键性操作难题的经验和能力。技术业务理论要进行笔试和论文答辩。

  (二)培训考核结束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组织有关行业考评委对考核合格人员进行综合评审,包括政治思想表现、生产工作业绩、业务技术水平,以及取得科研成果、技术创新、表彰奖励情况等。

  (三)评审通过者,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颁发《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技师证书》。取得技师资格的人员,从与用人单位办理聘任手续的下月起,按有关规定兑现工资待遇。

  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师考评工作,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人才观,全面开发人力资源,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促进各类人才协调发展的重要举措。各级主管部门和单位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切实把工作抓好抓实。

  联系人: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处 王炜,电话:81822589,地址:市民中心4号楼111室。

  附件:点此下载附件1-3

  1、2017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师考评范围;

  2、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师资格评审表;

  3、技师考评资格申报须知;

  4、2017年度无锡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师考评报名汇总表;

  5、技师考评申报材料装订要求。

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3月24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