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有关单位人事(干部)处,驻锡部、省属事业单位:
为加强机关事业单位工勤高技能人才培养,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7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高级技师考评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7〕44号)精神,并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高级技师考评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级技师申报对象及条件
(一)申报对象
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在工勤技能岗位工作,2013年以前(含2013年)取得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颁发的《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技师证书》,2018年5月底仍在职在岗的人员,且符合《2017年机关事业单位高级技师考评范围》(附件1),可申报相应岗位工种高级技师技术等级考评。
(二)申报基本条件
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精湛的操作技能,能解决本工种岗位上操作和工艺上的技术难题,业绩突出,工作有创新,具有传授技艺并具备培训高级工和技师的能力。
1.近5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2.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或相应等级的专业证书。
3.按规定完成相应继续教育培训任务,且考核合格。
4.任现职间,在报刊发表与本工种相关的论文至少1篇。
(三)关于破格申报
取得技师证书以来,工作业绩突出,技术上有创新,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在学历上破格申报:
1、获得市级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技术能手、技术标兵称号的。
2、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参与或组织的省、部级技能竞赛中取得四至六名或市级技能竞赛中取得二至三名的。
3、取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从事本工种(专业)工作的。
4、从事本工种(专业)工作25年以上,年龄在45岁以上且在传授技艺中指导或培养出不少于3名市级以上技能竞赛前10名的获得者。
取得技师证书以来,工作业绩显著,技术上有突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在学历、资历上破格申报:
1、获得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技术能手、技术标兵称号的。
2、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组织或参与的省、部级技能竞赛中取得前三名或市级技能竞赛中取得第一名的。
3、获得省级以上技术创新、发明、创造、推广、运用等三等奖(含三等奖)以上的主要完成者(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4、具有绝技、绝活、专利,并取得较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者。
二、申报及考评程序
(一)个人申报
1、符合高级技师申报条件的人员向所在单位申报高级技师技术等级考评,填写《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高级技师评审表》(见附件2)一式二份,并参照高级技师技术等级申报须知(详见附件3)提交相关材料。往年申报未通过初审的,或参加培训考核未取得高级技师技术等级者可再次申报,须按初次申报程序申报。
2、按照省人社厅工考办的有关要求,申报高级技师考评的人员需提供高新技术培训证明。我局委托无锡交通技师学院新视野培训中心于今年4月下旬举办“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高新技术培训班”,培训报名地址:梁清路小张巷50号,电话:85869386。具体要求另行通知。已参加过高新技术培训并考试合格的人员,需在资格审核时提交单位验证。
3、申报综合类行政事务人员高级技师的,必须取得行政事务人员工种技师资格才能申报。
(二)专家推荐
申报高级技师技术等级必须有两名业内专家(高级技师、高级工程师、技术能手、业务主管)对其业务水平、工作实绩、传授技艺、潜在能力等提出书面推荐意见。
(三)单位考核及材料报送
1、单位根据个人申报材料及高级技师岗位要求对申报人员进行综合评价考核(详见附件4),考核要以职业能力为导向、以岗位规范为标准、以工作业绩为重点,注重职业道德和岗位技能。鼓励技术精湛、且能解决生产科研教学等工作中高难度技术问题、有绝招绝技并取得显著实际效益的技能人才参加高级技师考评。单位在考核的基础上择优推荐,出具高级技师推荐情况说明,报主管部门审核。主管部门根据各单位推荐的人员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在坚持公平公正的前提下进行择优推荐并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申报资格人选同时将书面公示结果反馈市人社局工考办。每个部门(单位)同一工种只能推荐1名(已参加省培训考核未通过者可再次申报不占名额)。
2、各部门(单位)请于6月20日前将《2017年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高级技师考评申报报名表》(附件6)一份并加盖公章报送至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处,逾期不予受理。申报人的《高级技师评审表》电子稿经单位审核后发送至电子邮箱:wxrbjzjc@163.com。经审核确认无误后再报送纸质材料,申报材料装订参见附件5要求,使用有系扣的牛皮资料袋,两名专家推荐意见、单位考核表、单位推荐公示文件或高级技师推荐情况说明缺一不可。
(四)评审推荐
市人社局工考办根据高级技师考评要求组织有关专家对申报人员的材料进行综合评审,结合个人职业能力、工作业绩、传授技艺及获奖情况进行加权评分,确定推荐参加省高级技师培训人员名单,并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省工考办。
(五)复核初评
省工考办根据申报条件,对各地申报材料进行复核,并组织专家进行初评。
(六)培训考核
通过初评的申报人员参加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培训。培训内容涉及新工艺、新知识、新技能等。考核分理论知识考试、实际操作考核、论文答辩和述课等,省工考办按照高级技师岗位规范要求,组织相关单位考核专业知识和新技术的掌握与运用能力。
(七)综合评审
省工考办组织有关行业高评委对申报人员的职业道德、工作业绩、技术革新、解决难题、传授技艺、潜在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
(八)核准发证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对培训考核和综合评审通过的申报人员核发《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高级技师证书》。
(九)相关待遇
取得高级技师证书的工勤技能人员由用人单位根据岗位管理和岗位聘用的政策规定与其办理聘用手续,并从正式聘用的下月起,按有关规定兑现待遇。
三、工作要求
开展机关事业单位高级技师考评工作,是全面落实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鼓励、支持符合条件人员积极参与。在推荐过程中,要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充分听取同行专家的意见,严格按照岗位条件、考核标准,坚持好中选优,真正把政治素质好、理论水平高、业务技能强、工作业绩突出的骨干选拔出来,确保考评工作取得实效。
工考联系人: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处 王炜,电话:81822589,地址:市民中心4号楼111室。
1、2017年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高级技师考评范围;
2、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高级技师评审表;
3、高级技师技术等级申报须知;
4、高级技师技术等级申报考核表;
5、申报高级技师材料封面;
6、2017年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高级技师考评申报汇总表。
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