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开展无锡地区医疗保障制度可持续发展及高质量完成国家DRG付费改革试点的需要,组织开展DRG中期评估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和职责,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DRG中期评估项目的承担单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无锡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
二、申请单位
行业协会或科研院所。
三、工作任务
根据无锡市医保DRG付费国家试点的需要,我中心需邀请第三方专业团队进行综合评估。第三方需对我市医保DRG付费改革的相关政策做法和绩效指标数据进行全面总结分析,包括改革历程、DRG分组过程与结果、DRG付费方案、配套政策、实际付费的各项指标、运行效果以及医院的改革做法及成果等,并给出评价指标体系及具体指标计算方法,找出既存问题及政策优化方向,指导我市DRG付费国家试点改革下一步工作开展。
四、具体要求
(一)申请牵头人原则上需具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分析能力,近三年承担过DRG实际付费城市的改革效果评估工作。
(二)申请牵头人身体健康,具有较强的组织、分析能力。
(三)申请牵头人应熟悉无锡市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和基金管理基本情况和特点,对医疗保障政策和改革效果评估具有较为丰富的实践经验。
(四)申请者和所在单位应当为该项目提供必要支撑条件,保证充分时间投入,确保任务如期高质量完成。
(五)本项目要求承接单位在2021年11月30日前完成并向我中心提交总结报告。
(六)本项报告为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业务工作中推进使用,应恪守国家及医疗保障部门的法规和相关工作规则,不得将本项成果和观点向第三方提供;项目成果所有权归我中心所有,未经我中心许可,不得用于与本项目以外的其他方面应用。
五、申报和评审事宜
(一)申报期限:2021年8月1日—2021年8月15日。
(二)下载材料:申请单位可登录无锡市医疗保障局网站下载《项目承办申请书》。
(三)填写材料:申请材料填写内容应简明扼要,突出重点。
(四)提交材料:申请单位应在2021年8月15日17:00以前将盖章的《承办申请书》电子扫描件提交至:478646040@qq.com,并在邮件主题处注明“DRG中期评估项目”字样。
(五)组织评审:无锡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组织评审小组,从项目方案的科学合理性、创新性和可行性,项目团队实力和工作经验基础等方面,对申请单位的申请书进行评估,择优遴选1家项目承担单位。
(六)结果公示:无锡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将对评审结果在无锡市医疗保障局网站予以公示。
六、项目经费
项目不得超过15万元。
七、联系方式
无锡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业务管理部
联系人:施仁奇
联系电话:0510-82411525
无锡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
2021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