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经开区社会事业局,市各有关单位:
现将《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全面恢复线下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办函〔2020〕43号)(附件)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实施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有序恢复线下评价。全市各类面向社会提供职业技能评价服务的机构(以下简称“评价机构”),包括可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备案机构、可受理国家职业资格评价报名的机构、可开展专项职业能力考核的备案机构等,经所在地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恢复开展相应线下技能人才评价工作。
二、严格落实防控要求。各评价机构要认真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要求,强化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制定好技能人才评价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合理控制评价规模和考场安排,落实体温监测、消毒通风、卫生防护等措施,慎终如始,坚决防止境外输入性病例导致的疫情扩散和蔓延。若本地区出现重大疫情,应立即按当地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要求调整技能人才评价活动。
三、加强评价业务指导。各级人社部门职业技能鉴定管理机构要在继续做好线上培训评价工作的同时,加强分类指导,根据院校毕业生、企业职工和各类技能劳动者社会化评价需求,指导评价机构制定相应评价工作方案,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实现线上线下共同发力。
业务咨询联系方式:
无锡市区:无锡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市广瑞路2号),咨询电话:82411227、85023590。
江阴市:江阴市职业能力培训与鉴定管理中心(江阴市长江路141号),咨询电话:86710507。
宜兴市:宜兴市职业能力培训与鉴定管理中心(宜兴市教育西路1号),咨询电话:87995337。
附件: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全面恢复线下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的通知
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20年5月29日